黄朝琴28年来爱心之路无悔奉献 获屏东县好人好事代表

▲黄朝琴荣获今年屏东县好人好事代表 。(图/黄朝琴先生提供)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内埔乡黄朝琴28年来担任更生辅导员、荣誉观护人、监狱教诲师;并成立「十方路平补路义工团队」修路、发动认养路灯、担任屏东家扶中心组长,戮力奉献社会,获选为屏县今年好人好事代表,地方闻讯,咸认实至名归。

72岁黄朝琴出生屏东县内埔乡,共有兄弟姊妹7人,他排行老四,父亲从事教职,诲人不倦,教导无数莘莘学子,母亲则为全职家管,悉心照料家中一切,给予孩子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照顾;72年与太太曾淑樱结婚,婚后育有3位子女,努力学习,各有所长,服务于社会各阶层。

63年,黄朝琴毕业于当时的省立屏东农业专科学校(现为屏东科技大学)畜牧科,65年退伍后同年参加全省农会新进职员特考,进入内埔地区(内埔、三地门、玛家,雾台四乡)农会服务,81年参加首届地政士特考,顺利取得地政士资格后,同年离开农会开业地政士事务所,从事地政士相关业务至今。

83年,他受聘台湾更生保护会屏东分会担任主任更生辅导员至今,协助政府对于出狱人或曾受司法处分之犯罪人自立更生使其能适应社会,重做良民;同年再受聘屏东地方检察署担任荣誉观护人工作,协助地检署保护管束工作,疏减讼源,减少司法成本并增加社会效益,使其早日复归社会。

85年受法务部矫正署屏东监狱和屏东看守所聘任为荣誉教诲师(后改为教诲志工)至今,协助监狱、看守所稳定受刑人情绪,让收容人安心服刑,并帮助受刑人充实法律常识、吸收修身养性的新知,启发其善良本性,使其改过向善,重新融入社会。

85年成立「十方路平补路义工团队」至今,利用每周日集合「心存感恩心,手服利众事」的善心菩萨们,众人自筹经费、资源,填补损坏路面、坑洞,让行人、车辆有条平坦的道路行走,减少车祸、家庭悲剧发生及人命伤亡。

86年起,推动每年认养路灯一盏一年电费活动至今,古人有云:「点塔七层,不如暗处一灯」,入夜之后的沿途灯火,不仅能让夜归的妇女、只身的行人免于恐惧,更让必须在夜里讨生活的甘苦人有条光明且安全的道路行走。

102~103年,受屏东县政府聘请担任屏东县社会救助金专户管理运用委员会委员,协助县政府运用八八风灾、莫拉克台风等世界各地捐入县政府社会救助金专户的善款运用,及继续协助长治乡的雾台百合社区、玛家乡的礼纳里好茶部落社区、泰武乡吾拉鲁滋部落社区等迁村后的建设。

108~109年,经屏东家扶中心林新安主委引荐成为家扶人,受聘担任屏东家扶委员会推广组长;再获聘担任屏东家扶委员会总干事,与家扶人一同为需要帮助的弱势儿少及家庭提供协助,为国家与社会守护带来希望的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