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 婦團籲修法提高罰則
艺人黄子佼。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涉持有儿少性影像引发哗然,妇团数位女力联盟今天发声明谴责黄子佼,并呼吁立法者针对购买持有者也应有实质处罚、应修法提高刑责。
艺人黄子佼去年卷入MeToo风波,被控涉强制猥亵等罪,检方在搜索时查获黄子佼持有7个儿少性影像,将他缓起诉2年处分,支付国库新台币120万元,缓起诉确定后3个月内,书立悔过书1份。
不少妇女团体认为,检方缓起诉处分实在太轻,数位女力联盟今天也说,黄子佼所持有该影像来源是先前被查获有「台版N号房」之称的性犯罪网站「创意私房」,该网站皆为被偷拍、非自愿的性影像。
数位女力联盟表示,黄子佼长期购买并持有该性影像行为,根本是助长此类性影像犯罪产业的共犯,毕竟有需求才有供给,因此购买持有者也应有相对应实质处罚。
数位女力联盟指出,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虽针对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自拍、制造性交或猥亵行为性影像案件者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就购买持有者而言,依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条例规定却仅能最高处1年有期徒刑,相较于国外立法案例,明显过轻。
数位女力联盟表示,立法者应修法提高刑责,尤其也应订定相对应的量刑标准,例如考量加害人持有涉及儿少性影像的数量多寡、加害者的资历、被害者年龄、被害者性影像内容涉及残暴程度高低等因素区分,才能有效遏止贩卖非法性影像及数位性暴力案件增加。
数位女力联盟也呼吁,对于网路上泛滥的性私密影像,大众应以坚定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加强大众宣导教育,秉持5不1主动检举的步骤「不观看、不下载、不转传、不分享、不持有」,主动检举的公民素养,并应从小做起,敦促立法者做出实质政策改革,才能真正吓阻及有效预防性影像犯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