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撞水沟盖自摔骨折 男骑士提国赔146万元一毛也没

高雄一名男子2019年骑机车于巷弄内摔车,归咎于水沟盖破损才害跌倒,遂提起国赔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谢姓男子2019年1月间骑机车经过三民区天祥路一处巷弄,却因车轮不慎辗到破损的水沟盖,导致左髋股骨颈骨折,因伤不能工作3个月,愤而向三民区公所要求赔偿共计146万余元。高雄地院审后认两者因果关系,判区公所免赔。

判决书指出,谢姓男子主张,2019年1月26日晚间6时许,他骑机车经过高雄市三民区天祥路125巷,但当时天色昏暗巷弄狭小,他为了会车没能闪避破损的水沟盖,前轮先陷入后,后轮翘起而人车倒地,致其左髋股骨颈骨折。

谢男控诉,三民区公所对于公共设施维护有缺失,害他受伤支出医疗费用1万元、看护费用18万元、因伤不能工作3个月损失6万9300元、劳动能力减损损失70万余元以及非财产损害50万元等,求偿总计146万余元。

三民区公所回应,水沟盖虽有破损,但面积仅约119.25平方公分,且经机关人员测试,反复以高于或低于谢男当时的行驶速度通过水沟盖,每次均顺利通过,实在不可能发生前轮陷入坑洞卡住而致后轮举起的事,且,水沟盖并非谢男骑车经过该巷弄的必经之路,实在难断定其摔车与水沟盖有关

高雄地院审理时,采信区公所所提出的模拟试骑说法,也认定骑车经过时可能会使车轮稍微下沉,但不至于导致摔车,对于谢男的主张难以采信,也断定其事故与水沟盖破损无因果关系存在,请求赔偿无理由,判区公所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