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湖北一男子是重刑犯,将2个女儿囚禁房间,强迫她们卖自己

人类处于神与禽兽之间,时而倾向一类,时而倾向另一类,有些人日益神圣,有些人变成野兽,大部分人保持中庸。

在道德、伦理的约束下,一个人也能制约自己的欲望,但人性过于复杂,并非所有人都有这种觉悟,湖北一男子是重刑犯,将2个女儿囚禁房间,强迫她们卖自己;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更何况人乎?然而黄军却违背伦理,践踏道德,触犯法律,亲手将自己送进了牢笼。

黄军,湖北人,时年42岁,小学文化;上世纪90年代跟着老乡外出打工,因好吃懒做,经济收入一直很低,在外打工期间更是染上了PC、赌博的坏毛病,每个月的工资也只能维持一个人的开销,一家老小全靠妻子一个人养活。

黄军跟妻子一共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小雅、小女儿小婷。

黄军重男轻女,一直认为生女儿就是赔钱,迟早都是别人的女儿;出于这种想法,黄军没有供养两姐妹读书,而是让他们跟着妻子在家务农;黄军脾气大,喝醉酒还会动拳脚,妻子也不敢忤逆他的意思。

2003年某日,黄军趁妻子外出,让大女儿小雅陪他喝酒;小雅炒了菜,怯生生的坐在一旁低着头不敢说话;几杯酒下肚,黄军脾气又上来了,冲着小雅大吼大叫,看着颇有姿色的小雅,黄军顿生邪意。

他拉着小雅走进了卧室,实施了QJ行为,并恐吓她如果敢说出去就打死她;年仅14岁的小雅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听着父亲的恐吓她也只能乖乖听话;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小雅总是被黄军拉进卧室……

黄军的不轨行为,让小雅先后两次怀孕,母亲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也不敢声张,只能偷偷带着女儿打掉孩子;母女两人的隐忍,更加刺激了黄军的歹心,他甚至退掉了一桩又一桩的婚事,想要“霸占”小雅。

黄军好吃懒做,花钱又大手大脚,家庭经济拮据,他又打起了别的主意。

2009年黄军跟妻子说,小雅已经长大了,该跟着他一块外出赚钱养家了,他不顾妻子的阻拦,强行将小雅带到了浙江;从未出过远门的小雅,对眼前的一切都非常陌生,她只能先跟着黄军。

他将小雅带到了一家休闲店,教她“接待”客人,任凭黄军怎么劝说,小雅死活都不同意;见女儿忤逆自己,他气得又动了拳脚,又将小雅关在房间里面饿了整整一天一夜,还威胁小雅,如果她不听话,就活活打死她。

没有母亲的庇佑,小雅更加不敢反抗他,只能先答应他的要求“接待”客人,黄军让小雅每天最少要做五六次生意,一天赚五六百元,如果赚的少了,她就要挨打。

客人的“要求”让小雅生身心俱疲,精神和身体的状态一直处于崩溃边缘,她无数次的想要逃跑,可是又该逃到哪里去呢?小雅向客人打听外面的世界,每次做完“生意”她都会留下一点小费。

2010年10月,小雅从店里面偷偷逃了出来,一个人跑到了海宁,在他人的介绍下进入了服装厂打工;虽然每天都很累,但总算是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她给母亲打了一通电话,报了平安,她没想到,这一通电话再去将她送进了魔窟。

黄军所有的经济花销都来源小雅,女儿这一跑,他连酒都喝不上了,黄军又返回老家,想带未满16岁的小婷外出“打工”,又从妻子口中逼问出了小雅的下落。

他带着小婷来到了休闲店,先是将其QJ,随后又让小婷“接待”客人,稳住了二女儿,黄军又找到了大女儿小雅,她再次被带到了休闲店,两姐妹成了黄军的“赚钱工具”,而这次,逃跑的难度增加了。

如果小雅逃跑,就必须要带上小婷,要是她跑了,黄军只会变本加厉的虐待妹妹,就算她不为自己考虑,也要考虑妹妹;小雅多次跟父亲说,先攒一笔钱,回家开个店,可是黄军不肯,用殴打,威逼小婷跳楼等手段继续让小雅、小婷做生意。

一次又一次的“接待”,让小雅、小婷彻底崩溃,小婷的精神状态不是很稳定,有时还会说胡话,小雅再也不想过这种生活了,2011年5月,小雅逃出了休闲店,这次她跑进了警局,先警方求助。

小雅、小婷两姐妹的遭遇让人心生怜悯,更是气愤黄军的所作所为,警方迅速出动,黄军在一所装修相对豪华的公寓里被抓获。

面对两个女儿的指控,他坚称不知道,认为是女儿自愿卖Y供他生活,他没有强迫,也没有殴打;警方进行了调查走访,收集了相关证人证词,面对种种铁证,黄军无奈的低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他涉嫌QJ罪、强迫卖Y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迫卖Y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黄军先后QJ了小雅、小婷,案发时,两人均为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由于本案涉及到未成年人,不宜公开,最后的结果未知,但黄军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回顾本案,黄军的妻子多多少少也有一些责任,若是她能反抗丈夫,或许就不会酿成这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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