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黄国昌指控 体育署强调绝不包庇违法
▲黄国昌率众到体育署抗议,还直闯署长办公室。(图/记者洪侦源摄)
针对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29日率众到体育署抗议体体育假改革一事,体育署晚间发声明,表达绝不包庇违法的立场,民众若发现不法且有具体事证,可向体育署政风室投诉。
黄国昌29日与同党的林昶佐、徐永明,以及体改联、岛国前进、2020奥运正名小组等团体约30人,中午赴体育署抗议,主要针对人头会员与署长林德福被指介入协会改选一事,要求林德福出面说明。
林德福29日因公外出不在署内,由副署长王水文接受诉求,但王水文回答黄国昌提问,多次遭打断,抗议团体也不接受,之后黄国昌还与林昶佐、徐永明直闯署长办公室。
此次抗议主要内容除疑似人头会员舞弊外,还有选手向黄国昌指林德福有「乔会员」、「乔理事」外,并要求体育署全面清查所有协会的会员申请资料,甚至扬言要冻结体育署预算。
晚间6点体育署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今(29)日中午立法委员黄国昌、徐永明、林昶佐3位委员,带领体育改革联会等约30余名陈情人士,至体育署表达对体育改革之相关诉求,体育署回应如下:
本署所设立的『民众申请入会预报名专区』,系因应这次国体法修法,以『开放人民参与』为原则之主要精神,建立一个方便民众参与、加入自己喜爱的运动协会之预报名平台。对于预报名的民众资料,体育署基于个资保护法及依法协会才有会员审核权责,除严密保护外,仅于每周三公布各协会预报名统计人数供各界参考。截止目前,12月21日健美协会反应,有异常报名资料情形,经查后共有5个协会有相同异常情况,随即本署已将5个协会之预报名资料移交司法调查,务求厘清,绝不包庇。
本署订定特定体育团体办理理事长、理事及监事选举实施原则中,订有各协会应成立立场中立之「选务小组」,办理理事长、理事、监事选举;所有登记参选者,不得担任选务小组召集人,以符合利益回避原则。另本署于106年12月25日发函47个进入改选阶段之协会,提报选务小组名单至署核备,以确实维护公平公正原则。
体育改革过程中,体育署欢迎各界提出建言,对于有任何不法情事或违法行为,体育署除主动告发并送司法侦办外,亦呼吁民众若有具体事证,可至本署政风单位举发。惟国体法第三十八条明定,自国体法修正自总统公布施行之日起(106年9月20日)六个月内(107年3月20日)须依法完成改选,故本署应本权责,依法持续推动各项体育改革工作。
本署署长林德福已于昨(28)日上午公开明确表达,郑重声明「从未逾越职权或做出违背国体法的行为」。本署重申维护体育改革的公平、公正立场,是为了要营造更优质的体育环境,请全民持续关心、支持体育改革。
▲黄国昌多次要求林德福本人出面。(图/记者洪侦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