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几日就找传播妹 酗酒夫还家暴「咬伤子女」

小美(化名)指控前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间酗酒、施暴,甚至有外遇行为,导致家庭破裂。(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彰化一起家庭纠纷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日前于彰化地方法院审结。案中,小美(化名)指控前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间酗酒、施暴,甚至有外遇行为,导致家庭破裂,并造成她及子女身心重大损害,遂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阿德须赔偿小美24万300元及其未成年子女3万元。可上诉。

小美表示,她与阿德于结婚后,原以为能共筑美满家庭,但阿德却酗酒成性,且3月5日结婚,3月13日就亲传播妹,甚至在她坐月子期间身上出现疑似外遇的吻痕,对话纪录也显示其邀约异性外出。夫妻关系恶化期间,阿德还殴打她,并在争吵中拉扯其手臂、掌掴脸颊。由于不堪家暴,她曾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相关证据详载于法院纪录。

更令小美痛心的是,阿德于某次在KTV内,竟以牙齿咬伤未成年子女的脸颊、胸口及背部,事后又砸毁她的工作室,导致财物损失及精神压力。小美认为,阿德的行为不仅破坏婚姻,更使子女身心受创,因而提起相关诉讼。

此外,双方还涉及一辆汽车的交易纠纷。小美指控,车辆过户后,阿德承诺出售后会将车价11万元交给她,但至今未履行。小美还指出,部分违规罚锾也是她代缴,阿德未善尽责任。

阿德在庭上否认外遇指控,辩称与女性的对话仅属朋友闲聊,并非逾越分际。对于施暴指控,他承认曾压制小美,但否认有造成伤害,咬伤子女则是为教育示范「不能咬人」。针对汽车交易,他主张当时已替小美清偿16万余元的车贷,应予扣抵车价,因此未支付11万元。此外,部分维修费用也由他支付,车辆目前已登记于其母名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德的部分行为对小美及子女确实构成侵权,且相关证据如保护令、通讯纪录及验伤单具实质说服力。最终裁定阿德需支付小美代缴罚锾及车辆交易未履约金额,另对家暴行为赔偿精神慰抚金,总计24万300元;对子女部分,判定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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