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更一审魏应充再遭重判 顶新声明:强烈遗憾

魏应充更审遭重判,发声明表示遗憾。(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顶新混油案董事长魏应充在台中分院26日的更一审中,再度被判刑4年10月与4年4月(得易科罚金)。对于遭到重判,魏应充透过顶新发布声明,表示「强烈遗憾」。声明中指出,本案中已经有17项新证据可以证明魏应充无罪,但却未获法院调查,更因此遭重判,魏应充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提出上诉,捍卫清白。

以下为顶新公司声明全文

越南工商部乌龙函文合法企业被入罪  顶新制油强烈遗憾

针对台中高分院判决结果,顶新制油公司表示强烈遗憾,强调本案已有17项新证据可证明被告无罪,但未获调查,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捍卫清白。

顶新制油公司表示,当年卫福部清查油品进口商背景时,越南工商部回函指称,出口油品给顶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没有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引发后续调查及起诉,所谓「罪证」也都是围绕此证书「拼凑」而来,全案发展至今,已有17项新证据可证明工商部出具乌龙函文,相关罪证也都不成立,遗憾法院未进行新证据调查,迳自在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下重判,顶新制油将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捍卫清白。

律师也转述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听到判决结果的反应,律师表示,魏应充先生一如以往,以平常心相对,情绪平稳,但也略为感叹:「自己与这块土地缘分不够」。对于一路来所受的社会误解,选择以佛法自我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