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国道故障…乘客摆标志遭撞喷惨死 肇事男改口赔钱获免囚
▲乘客下车摆放故障标志,遭后车追撞身亡。(图/资料照,下同)
记者黄资真/苗栗报导
国道1号153.2公里处苗栗三义段去年11月发生一起死亡事故,1辆自小客因故障停靠路边,乘客65岁吴姓男子下车协助摆放三角故障标志,惨遭后方的车辆撞喷,送医抢救后仍伤重宣告不治。日前判决出炉,肇事柯姓男子依过失致死罪处1年2月、缓刑3年。
回顾此案,2023年11月16日上午7时44分,李姓男子(61岁)驾驶小货车搭载吴男,因半路故障暂时停靠外侧车道,吴男依照李男指示协助下车摆放三角故障标示,渠料柯姓男子(61岁)见状闪避不及,直接撞飞吴男,当场失去生命迹象。
警消获报到场紧急将吴男送往光田医院抢救,最终仍因头胸腹部钝挫伤、多重器官损伤等严重伤害,于上午9时45分宣告不治。
警询、侦讯时,柯男否认犯行,坚称有注意车前状况,没有疏失,但检方认为在天候晴、视距良好等并无不能注意之情形下,柯男仍疏未注意车前状况,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审理期间柯男改口坦承犯行,并与吴男家属达成调解,并已给付损害赔偿金额,法官考量其犯后态度尚佳,依过失致死罪处1年2月,宣告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