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突开门往后看3秒 挨罚1.8万元辩故障仍惨输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驾驶阿龙(化名)今年5月间开着小货车行经台中市区时,突然打开左侧车门并往后看,全程大约3秒钟,因而挨罚1.8万元。虽然阿龙声称当时是因为车门故障才会这样做,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仍认定他的行为属于危险驾驶,日前裁定驳回。
▲阿龙因为突然打开车门3秒钟,遭检举挨罚1.8万元。(示意图/VCG,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龙今年5月间驾驶一辆自用小货车外出,行经台中市区时,突然打开车门并往后看,因而遭到民众检举,后续被警方依法开罚1.8万元罚锾,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阿龙不满裁处结果,决定提出行政诉讼,他强调,当时因为车门故障会自己打开,他只好一手拉着车门,一手抓着方向盘,然后趁两边都没有车的时候,把车门重新打开,再往路边停靠,并通知修车厂。
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当庭检视采证影片,发现阿龙确实曾打开车门并往后看了大约3秒钟,一般正常驾驶汽车的方式,是要以双手握住方向盘,阿龙当时的动作势必只有一只手能操控方向盘,加上他往后看的时候,根本无法掌握前方路况,容易因为其他非预期因素的介入,而导致车祸事故发生,因此认定他的行为属于危险驾驶。
至于阿龙主张车门故障的部分,法官表示,虽然他有提出维修单据为证,但在行驶途中发现车门故障,应该立即远离车道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他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在故障未排除的时候继续驾驶,况且当时的路况并非不能容许他将车子靠路边暂停,他却选择先开门往后看。
法官认为,阿龙的行为显然已经让他无法专注于车前状况,倘若当时有紧急状况发生,他势必难以做出反应,纵使不是故意的,也难认全无过失之责,最终裁定驳回他的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