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行迹可疑!被揪出挂假车牌 吞罚单再送法办

货车行迹可疑被揪出挂假车牌,驾驶不仅吞罚单还被送法办。(翻摄画面)

桃园市警局桃园分局龙安派出所员警,日前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行迹可疑,盘查时发现悬挂的车牌材质有异,经仔细比对确认是假车牌,警方询后,将卢姓男依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法办。据了解,原车牌因酒驾案件扣牌2年,卢男竟异想天开,购买并悬挂假车牌,不仅吞罚单还要吃官司。

警方提醒,近来伪造、变造的车牌很常见,民众上网或许就可轻易买到,车牌被监理单位吊扣的数量有增加趋势,主要原因不外乎酒驾、恶意逼车、严重超速等危险驾驶的交通违规等原因吊扣车牌案件增加,让有心人士透过伪、变造车牌来钻法律漏洞。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去(112)年6月30日修订上路,所谓「严重超速」吊扣牌照标准,由超速60公里降为40公里,因为门槛降低,推测可能也是使用假车牌增加的原因之一。

监理单位核发的车牌属行车许可凭证,兼具公文书性质,属「特种文书」,悬挂假车牌驾驶上路就违法,依照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1项3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可以处新台币3600元至10800元罚锾。

另外,「伪造」业者也会涉及刑则,可依伪造特种文书罪论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9000元以下罚金。

警方表示,制造、贩卖假车牌的业者及买假车牌悬挂上路的民众,双方都会违法,车牌属特许证,任何人伪、变造假车牌同样都违法。

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他人车牌或变造车牌,就是为了要维护警方对于交通稽查的正确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来制造犯案断点,形成治安及交安隐忧,除了监理机关外,任何人都无权制造车牌。

桃园警分局交通组长林健祥表示,为了吓阻歪风,已经要求各派出所、队等外勤单位,利用各项勤务加强执行「净牌专案」,针对悬挂假车牌(伪造、变造或蒙领的牌照)、未悬挂车牌、车牌吊扣期间驾车或使用注销车牌等重大违规等行为加强稽查取缔,请有心人士切勿心存侥幸,最终仍是难逃法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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