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1000万元!青岛被评为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市

抓好预算管理,筑牢发展支撑

持续完善“1+6+N”的预算管理改革框架体系,加快推进各项配套管理措施落地。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市级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存量资金上缴使用流程、转移支付资金收回使用流程、预算调剂工作规程等“一揽子”制度文件,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30%提高到35%,四本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

加强资金保障,答好民生考卷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上争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20亿元,同口径增长22%;争取中央直达资金101亿元,惠及企业8000余家、困难群众647万人次;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39.4亿元,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坚持节用裕民,全市民生支出12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74.8%,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

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市直部门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继续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压减20%。严控“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活动。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严格执行“非危不修”。

强化责任担当,兜实三保底线

坚持“兜底线、防风险、可持续”的原则,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完善“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控、应急处置等机制。坚持财力下沉,下达区市转移支付294亿元,同口径增长21%;下达区市留抵退税清算补助17.9亿元,下达区市财力补助30亿元,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以此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