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C盼大阪规则复活 禁赛满半年不得参加奥运
▲赵常玲因使用禁药遭取消伦敦奥运金牌的成绩。(图/资料照/达志影像/美联社)
为更进一步杜绝禁药问题,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国际奥会)有意让多年前胎死腹中的「大阪规则」复活,如果通过,当选手因违规用药禁赛超过一定时间,就自动失去参加下届奥运的资格。
「大阪规则」在2007年由IOC在2007年大阪田径世锦赛介绍因而得名,但在2011年因被CAS(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国际体育仲裁庭)否决而未能上路。
这条规则是只要因使用禁药被禁赛的选手,禁赛期间达6个月或6个月以上,禁止参加下届奥运,但遭到美国奥会强烈反对,并提出仲裁,CAS认为一个选手不应因同一个错误被处罚两次而否决。
今年不论是俄罗斯的禁药丑闻,或者大批被禁止参加里约奥运,还有选手不断被追回奥运奖牌的事件,显见IOC和WADA(World Anti-Doping Agency,世界反禁药组织)成效颇佳,但也凸显禁药的泛滥。
这次是由IOC运动委员会副主席艾斯登奎特(Tony Estanguet)所提出,主张因用药被禁赛达6个月或超过6个月的选手,就自动丧失参加下一届的奥运,并希望能提出修正案通过。
届时大阪规则若重新上路,等于惩罚更为严格,由于药检与禁药向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使用更严格的规则,也成了最有效的吓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