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渴女送羽球拍当诱饵 强拉滚床单!180 公分男惊呆又愤怒

饥渴的潘女以送羽球拍当诱饵,强拉180功高的阿勇要滚床单。(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潘姓女子因加入羽球社团认识阿勇(化名),去年(111年)5月某日晚间10时许,潘以送羽球拍为由,要阿勇到她的住处拿取,潘女却在房内自行脱去上衣后,用手钩住阿勇颈部,在整个人往后倒在床上,潘女疯狂亲吻他的胸部及身体,再碰触阿勇的生殖器,想要强制性交,所幸阿勇最后奋力挣脱并趁隙离开,才未让潘女得逞。

法院审理, 潘女辩称:当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在房间时亲吻他,他当下没有抗拒,他精神有问题,与我没有关系;辩护人为潘女辩称:阿勇将近180 公分高,与潘女体型有差距,如果阿勇不愿意,潘女如何压制住他。

辩护人称,虽然双方没有建立真正男女关系,但显然不是一般朋友关系。当时双方是有合意接触的。且案发后2人仍旧有聊天、参与球类活动,与阿勇所证述事后心理非常害怕不相符,身心科就诊无法证明阿勇到底有无忧郁、失眠,且也无法证明跟本案有关。

阿勇则向法官表示,在这之前潘女曾经向我示好过,但我都拒绝,所以在上楼过程中,有跟潘女说拿了球拍就要走,我选好1支球拍要离开时,潘女直接把球拍丢到球袋内,把门压上并上锁,之后立刻转身脱下自己白色宽松T恤,露出黑色内衣,瞬间用手钩住我的脖子往身后的床上倒。

我整个人遭潘女拉下去,我不想碰到她,所以用双手撑在床面,但她还一直钩住我的脖子往下拉,后来我用右边的膝盖顶着床站起来,她的手有稍微松开,但还是钩住我的脖子,当时我想要找到行动电话还有包包后赶紧离开,但她趁我在找东西的时候,用力的把我推向床角的另外一边。

她把我推倒之后,我就正面朝上倒在床上,她就扑到我身上并压在我身上,她开始要亲我的脸、拉我的衣服,当时我不想让她亲,所以双手交叉护在胸前抵抗,并趁机找行动电话后开启录音。

潘女又继续压制我,并用手把我的衣服往上拉,但我一直抵抗,我的衣服被拉起来之后,她有亲吻我的肚子、胸部,后来她用右手抓住我的生殖器,我就立刻把双脚卷曲,避免她再碰触我的下体,后来我就大声喝斥,请她不要这样,我在抵抗的过程中,都有一直跟她说「放开喔、我很热、我没有想要」,但她都不理会还是持续拉我衣服、亲吻脸颊、身体以及碰我的下体。

最后潘女有点崩溃、生气的说,为什么不跟她做爱,我就跟她说我不要,之后就准备要离开,但我走到门口时,她又把门压着不让我离开,我便用力把门拉开冲向楼梯前的门,但她又跑过来拉住门把,我有试图轻推一次,但还是被她拉住,后来我就很用力的推出去,之后我就离开。

我回家没多久,她就传1张手腕照片给我,说受伤了,那是她在拉门的时候受伤的,她还有对我说「对不起,我今天失态了,希望不要在意」。因为案发当时有问她要干嘛,她回我说「跟我做爱一次」,且她一直拉我的衣服和裤子、摸我下体,所以我觉得她是要对我强制性交。当下觉得终于挣脱她了,因为完全没有想要跟她发生关系,我当时感到非常惊吓又愤怒。

一审法官依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潘女有期徒刑1年7月。潘女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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