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小棉袄家政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遭证监局警示函处罚
财中社12月20日电 根据吉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吉林小棉袄家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洪明、赵雪梅、家巧(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洪鑫、陈军、邹继娟、张晶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吉林小棉袄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股份代持未披露、短线交易及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其中,控股股东高洪明及一致行动人家巧公司与第三方中介人员约定转让450万股股票,实际执行过程中,先将股票交易至于洪鑫等人,再交易至第三方人员。此外,于洪鑫、陈军从第三方人员处合计买入 30万股吉小棉袄股票,距离于洪鑫、陈军向第三方人员卖出吉小棉袄股票不足 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同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述情况,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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