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營業秘密遭竊 前總座20萬交保
新加坡商技流创新台湾分公司前总经理周俊杰,被控离职前下载上万笔公司客户资料,携往自己创的公司运用,违反营业秘法及背信罪,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昨天搜索4处地点,约谈周俊杰、母亲高丽华及多名证人到案,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郭盈君漏夜复讯后,命周男20万元交保,周母请回。
周俊杰交保后,由2名律师陪同离开地检署,没有表示意见。据了解,高丽华向检调指称,自己只是公司人头,并不知道有营业秘密遭窃取的事,讯后请回。
至于其他证人则指证,周俊杰有交付客户名单要他们去开发,拓展新公司业务,检方依据搜扣资料与证人笔录,认定周俊杰涉及违反营业秘密罪。
据调查,周俊杰在2022年间,担任「美商GRL集团」成立的新加坡商技流创新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包括生产Type-C、USB等传输介面。周男在职期间,下载上万笔客户名单及公司产品价格等资料,待离职后,找来母亲当人头,自行成立一间新公司,运用前东家的相关产品资料拓展客户。
根据营业秘密法第二条的规定,营业秘密要成立,须具备秘密性加上经济性,且必须有合理的保密措施,才可以被视为营业秘密,三者缺一不可。公司企业的秘密可以从「商业」和「技术」两个层面来看,以技流创新案来看,客户名单、商品售价、成本资讯、交易底价、竞争策略外泄,比较倾向为商业性的秘密。
同法第13条之1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营业秘密所有人之利益,知悉或持有营业秘密,未经授权或逾越授权范围而重制、使用或泄漏该营业秘密者,处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1百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罚金。
新加坡商技流创新台湾分公司前总经理周俊杰20万交保。记者张宏业/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