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连搭两次霸王车掰:连上次的一起付 运将直接开去派出所

周男连续两次搭李姓运将的车都不付钱。(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与本案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基隆51岁的周姓男子先前搭乘李姓运将的计程车,却没有付钱,今年8月21日第二次招车,强调会连上一次的费用一起支付;但运将等了又等依旧没有收到125元的车资,无奈之下干脆直接开到派出所,这才从派出所警员口中得知自己上当了。基隆地院法官认为,周男有多项前科,但患有情感性精神病,衡量双方受到的损害、犯罪动机因素,最后依诈欺得利罪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5万元。

判决书中提到,周男8月21日清晨6时36分在基隆市仁爱区某处招揽计程车,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付钱,仍执意要李男车载他去基隆市署立医院,抵达目的地之后却拒绝支付125元的车资,还说要去派出所找朋友帮忙。

▲两人为了125元的车资闹上法院。(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由于李男之前就曾被周男搭过「霸王车」,事发当天还先询问对方这次有没有带钱,得到「会连上次的车资一起付」的答案,这才将人载送到医院,没想到抵达目的地之后还是收不到钱,加上对方吵着要去找朋友,干脆好人做到底直接开去派出所,结果警员回答「所内没有周XX的友人,所以无法给付车资」,让他气得决定提告替自己讨回公道。

而周男挨告之后坚决否认诈欺,频频强调「我又不是没有要付钱」。基隆地院法官认为,周男先前因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窃盗等案被判刑,理论上属于累犯,但考量到他的确患有情感性精神病,加上犯罪动机、手段、获取的利益多寡等因素,最后依诈欺得利罪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