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首件国民法官开庭 酒驾男撞死人弃车逃 证人:非首次酒驾

被高姓男子弃置的肇事车辆,从车体损毁情形,可见当时撞击力道之大。(本报资料照)

基隆首例国民法官法适用案件8月1日开庭,案件为被告高姓男子酒驾撞死人还弃车逃逸。(徐佑升摄)

基隆首件适用国民法官法案件于1日正式开庭,由6名国民法官与4名备位法官,及3名职业法官召开合议庭审理。本案为今年1月12日清晨5时,被害人陈姓男子出门买早餐突遭撞喷飞数公尺,送医宣告不治,而肇事逃逸驾驶为高姓被告。由于国民法官审判在开庭时才会呈上证据,因此今日检方首度呈示死者惨遭撞死的血淋淋照片,检辩双方也一度交火。下午证人均作证高男在找友人前就已有酒味,更爆出高已非首次酒驾,高男肇事后还骗友人说死者「旁边有人」,意图掩饰自己肇逃行为,均一一遭友人作证打脸。

于法院进行准备程序时,高男仅承认有肇事逃逸,但否认检方指控他酒驾致死罪,后院、检、辩三方7月31日从47名候选国民法官中,选出6位国民法官及4位备位国民法官,于8月1日上午与审判长王福康、陪席法官蓝君宜与受命法官李辛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议。而检方则派出主任检察官陈怡龙、检察官刘星汝、陈虹如3人莅庭;被告辩方律师则有洪大植、简铭昱2人。

由于《国民法官法》采「起诉状一本主义」,亦即检方起诉后,保留相关证据,审理庭才呈现在法官面前,目的是为了避免在还没审议前,先行影响非专业的国民法官心证,导致「先入为主」的情形而误判。

也因此,职业法官及国民法官都是今日开庭才看到高男于肇事前、后之监视画面、以及与死者陈男被撞断双腿,右大腿根部整个被切断,并陈尸在现场的照片与验尸报告。

被告律师当场异议指出,在准备程序时已达成对照片打马赛克等共识,但检方故意公开陈男陈尸在事故现场的血淋淋照片,恶意影响国民法官的心证。不过检方表示有经受害者家属同意,而院方也不采纳辩方说法,仅要求要将彩色照改为黑白照续行审理。

下午检辩双方诘问高的刘姓友人及黄姓友人作证,首先是证人刘男先接受诘问,刘男表示被告是其友人,也是前同事,高男是去刘的工作室饮酒,但当时他仍在忙工作,并没有太注意高男到底「醉」得如何,但表示高男抵达时已经有酒味,而检辩双方主要都就监视器时间等争执,并未就肇事之事实有太大争议。

后换实际与高男饮酒相处最久,且高男肇事后有联系的黄姓友人诘问时,黄男也表示高男抵达时就已有酒味,更提及高男酒驾并非第一次,由证言可知,高男恐为酒驾惯犯。

黄男还出示了通讯软体的对话纪录,黄收到高男表示好像撞到人的讯息后,当下建议高男应该要去叫救护车救陈男,结果高男却回「他旁边有人,放心,我有看。」,竟对自己朋友也说谎,令人傻眼,也恐使陈男错过了黄金救援时间,令人不舍。本案明日续审,预计后天宣判。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