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批大腿被做壞二審逆轉勝 診所反擊:寫真靠修圖?

宅男女神「鸡排妹(已改名郑采匀)」在脸书粉专发文称大腿18岁时在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整坏了」,元和雅不满对鸡排妹求偿300万元,一审认为鸡排妹损害元和雅商誉,判赔90万元,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鸡排妹发文属合理评论,逆转改判鸡排妹胜诉,免赔元和雅确定。

鸡排妹和元和雅因代言问题对薄公堂多次,这次因整形问题再闹上新闻版面,面对今判决结果,元和雅今表示遗憾,若手术在2012年时就做失败,怎么可能等了8年后才说?况且鸡排妹这8年期间,几乎年年都出写真集,难不成全都是靠修图?只能尊重法院的判决。

「鸡排妹」2012年出道时和元和雅签立肖像权合约,同年8月还出版个人写真集「18岁的礼物」,元和雅大方认购写真集,鸡排妹也在文中标注「感谢元和雅!!!好喜欢现在的自己啊!」

2020年12月23日,鸡排妹在脸书分享仅穿内衣、内裤的露背照,写下「我的大腿做过两次抽脂手术,因为18岁时在元和雅做坏了,导致她要找信任的医美做第二次补救」。

事后陆续有网友私讯她,阐述在诊所的整形经过,鸡排妹也将双方对话内容转贴在脸书专页,还特别加注「被整坏的苦主之一」,元和雅发现后,认为鸡排妹诋毁诊所声誉,提告妨害名誉。

刑事部分被高雄地检署认定不构成妨害名誉,不起诉鸡排妹,元和雅诊所声请再议也被高雄高分检驳回,元和雅不满商誉受损,另提民事告诉,求偿300万元。

高雄地院法官审理时,翻阅鸡排妹写真集,认为鸡排妹虽称「大腿有大面积肉眼可视凹凸不平」,但写真集看不出异样,转贴他人指控前未加查证,已侵害元和雅商誉,因此判她应赔90万元。

鸡排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鸡排妹发文是对手术经验的意见表达,并非凭空捏造或恶意而为之,且她转述他人言论的内容,已提供讯息来源佐证,应有合理查证,医美诊所服务技术属于可受公评事项,即便用词令元和雅诊所不快,仍属适当评论,受言论自由保障,今判鸡排妹免赔。

元和雅受访表示,当时是鸡排妹主动找上门,基于支持新人的态度,免费替她施作价值25万元的抽脂疗程,刚抽完脂后几个月,她就到香港出席抽脂成果发表记者会,毫无保留地展露雕塑后的好身材,实在看不出来哪里做坏,因为全案二审定谳,已无上诉空间,对于判决结果再不服,也只能尊重。

鸡排妹在脸书自爆大腿被整坏,被曾代言的医美诊所元和雅求偿300万元,一审判赔90万元,二审逆转判鸡排妹胜诉。取自鸡排妹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