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排妹批医美「做坏了」遭求偿二审逆转胜 诊所:写真集靠修图?

「鸡排妹」郑家纯曾于脸书粉专指,18岁时大腿抽脂手术在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做坏了」,还爆料该诊所纠纷不少。元和雅求偿民事赔偿300万元,一审判鸡排妹应赔90万元,高雄高分院今日宣判改判鸡排妹免赔。(本报资料照)

「鸡排妹」郑家纯曾于脸书粉专指,18岁时大腿抽脂手术在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做坏了」,还爆料该诊所纠纷不少。元和雅不满提告妨害名誉不成,另求偿民事赔偿300万元,一审判鸡排妹应赔90万元,高雄高分院今日宣判,改判鸡排妹免赔定谳。元和雅表示「非常遗憾」,但也尊重司法判决。

鸡排妹2020年12月在个人脸书粉专贴文发文,「我的大腿做过两次抽脂手术,因为18岁时在元和雅做坏了,导致得再找信任的医美做第二次补救」;一周后鸡排妹又爆料,转贴多名宣称也遭元和雅整坏的病患来信,甚至还有病患踢爆「男咨询师会看女客和代言女星的术前裸照、阴道紧实术前照,一起笑一起讨论」。元和雅不满商誉受损,另提民事告诉,求偿300万元。一审判赔90万元。经上诉高雄高分院,14日上午宣判,改判鸡排妹免赔定谳。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法官认为,鸡排妹事后在2016年再度进行腿部环抽手术,可见对手术成果并非满意,发表该言论是主观评断二次手术经验的意见表达,非凭空捏造或基于真实恶意而为,且医美服务的消费经验为可受公评之事,难认有不法侵害高雄元和雅诊所名誉,且转述他人言论内容有资料为证,并非凭空虚构,纵评论用词令高雄元和雅诊所不快,仍属经合理查证后善意发表适当评论,应受宪法言论自由保障。

对于判决败诉,高雄元和雅诊所今回应「非常遗憾」,并提到法院一、二审审理时,鸡排妹对于哪里「做坏了」,其实一直无法实质举证,尤其难以想像的是,如果手术在2012年时就做失败,怎么可能等了8年后才说?明显不符常情,况且鸡排妹这8年期间,几乎年年都出写真集,难不成全都是靠修图?

元和雅委任律师葛光辉指出,去年高雄地院一审判鸡排妹PO文与事实不符,须赔偿90万元,对方上诉后,在二审时也无法实质举证哪里做坏了。由于没有看到判决书,无法得悉二审法官改判的理由,因为全案二审定谳,已无上诉空间,高雄元和雅诊所表示相当遗憾,对于判决结果再怎么不服,也只能尊重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