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欠加班费争议 台湾高铁提3声明

台北政府劳动局14日指出台湾高铁(2633)积欠员工加班费,应尽速偿还,20日将进行劳资协调。对此,台湾高铁提出三点说明回应,强调将遵循最终诉讼结果依法执行。

台湾高铁提出三点声明如下,第一、本案所涉加班费争议,本公司已于105年初与高铁企业工会完成协议书签订,并于105年8月19日起陆续发放争议加班费之半数金额,依协议内容,已发给员工之金额将不追回。本公司将依协议书之约定,视本案行政诉讼最终判决之结果,再行办理剩余半数争议加班费是否发放事宜,实无积欠劳工加班费之情事

第二、本案已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去年12月23日一审宣判,尚非最终判决。本公司基于对105年本公司与工会签订协议书尊重及公司治理原则,将依法提出上诉,以兼顾照顾员工并维护股东权益责任。同时吁请台北市政府劳动局、高铁企业工会及社会各界体谅高铁公司依从法规遵循及公司治理原则的用心

第三,本公司秉持照顾员工,已实施优于劳基法的加班费率。至盼最终判决结果确定后,相关争议随之终告解决,劳资双方能携手同心,致力提供旅客稳定、安全、舒适之高速铁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