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嚇跑妻兒老了沒人顧 孩子長大拒扶養法院准了
高雄一名秦姓老翁年轻时对韩姓妻子及2名幼子拳打脚踢,还会当众诋毁2子,韩女受不了,32年前与秦男离婚,带着两子远走高飞,秦男老了以后没人照顾,两名幼子不念父子情,向法院声请免除抚养义务,法官认为秦男虽有扶养必要,但考量他年轻时对妻儿无情,裁定两子免扶养老父。
秦男与韩女于1968年结婚,婚后育有2子,但结婚后韩女却没享受到幸福生活,换来的是秦男的拳打脚踢,忍了14年后,终于在1992年成功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韩女拿到两名幼子的监护权,带着孩子远离秦男在外生活。
两子扶养长大后,秦男也年渐衰老,没有妻儿在旁,秦男每月仅靠5000多元老人年金过活,名下也无多余财产,两名孩子想到父亲以前的往事,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秦男的两子回忆,他们小时候如果太晚回家或没有早睡,父亲就会借故殴打母亲,不仅用拳头揍头揍脸,还会用粗木棍、水管痛殴两人,甚至当着其他人的面要他们说自己没用,从小与父亲相处,身心灵就饱受摧残,且父母离异后,父亲没付出半毛扶养费,若要求他们扶养父亲,根本不公平。
高雄少家法院审理时,秦男都未到场,法官调阅他的生活资料,发现他每月仅有5000多元生活费,财产总额不足3万,以现况来说,已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
不过,法官依据韩女说法,审酌秦男年轻时对妻女拳打脚踢,夫妻离异后,也没负起孩子养育责任,导致父子形同陌路,即便现在秦男需要他人照顾,但如果再要求两名孩子负起扶养责任,恐失去公平,认为秦男两子声请有理,裁定他们不用负起父亲扶养义务。可抗告。
秦姓老翁年轻时对妻儿家暴,年老后孩子声请免除扶养义务,法院判准。看护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