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獨家!在藝人背後放冷箭 「學生女神」馨亞告倒經紀人
本名谢仪諪、有「学生女神」之称的艺人馨亚控告经纪人朱俊宪,指朱主导馨亚对外宣称是前「韩国练习生」,却接受采访爆料馨亚「台女扯谎」;台北地院认为,朱虚捏事实,依加重诽谤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朱俊宪一度获检方不起诉处分,馨亚声请再议,案子获发回重查,检方第2次侦办,将朱依加重诽谤罪起诉。
台北地检署指控,朱俊宪是馨亚的演艺经纪人,2人经纪合约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朱为使馨亚迅速走红,主导塑造馨亚具前「韩国练习生」身分,要求馨亚对外宣称曾在韩国担任练习生、期间约半年。
检方指控,朱明知是自己要求馨亚对外宣称曾至韩国担任练习生,却于2022年3月接受某家平面媒体钟姓记者采访,提供「知情人士」、「爆料学长」对话纪录给钟。
朱提供内容提及「馨亚真的很爱说谎,她跟学校请假几周,出现后,就成为练习生,后来你们就来学校征选挑人」、「就是骗你挑她、签她」、「你也被骗很久、真傻」,钟据以写成新闻报导,2022年3月25日以标题「(独)白贼赴南韩当过练习生!台女扯谎6年被踢爆」的即时新闻。
法院调查,朱俊宪向记者指被馨亚欺骗为韩国练习生的不实事项,依社会常情,客观上足以使一般人对馨亚产生行为、道德观念低落的负面观感,而对馨亚的品德、身分、人格、地位造成贬抑。
判决书说,朱案发时从事经纪人工作,行为时为37岁,应可知散布馨亚伪造经历欺骗他人将贬损馨亚的人格及评价,主观上具犯罪故意,审酌朱犯后否认犯行,未与馨亚和解,再考量朱的犯罪动机等,依法量刑。
有「学生女神」号称的艺人馨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