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观光真卖淫!3外籍女「一楼一凤」性交易 他帮租房下场曝

▲仲介外籍女子来台从事性交易。(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来自彰化及云林4名男子,6年前以观光旅游名义引进3名外籍女子来台,承租一楼一凤卖淫,半套、全套性交易大捞卖肉钱,其中一名蔡男因传唤、拘提未到遭到通缉,遭逮后蔡男认罪协商,近日地院审结,依犯图利容留性交、猥亵罪,判处6月徒刑,并科8万元罚金,全案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内容,来自云林县双胞胎兄弟林姓大哥,曾于2017年间,因妨害风化案件经嘉义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月,2018年1月8日才缴完罚金执行完毕,与弟弟又以观光名义引进外国女子来台卖淫,蔡男在彰化、云林等地承租套房,由洪男负责生活物资及接送工作。

林姓兄弟并与外籍女子约定每30分钟半套性交易1,700元至2,000元,便可分得700元至900元,50分钟全套费用为2,300元至2,800元,最多可拿回1,100元。2019年10月30日14时40分许,经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查获。

法官认为同案被告林、洪等人所涉本案犯行,已于2020年审结、并经上诉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结。蔡男经认罪协商后,依犯图利容留性交、猥亵罪,判处6月徒刑,并科8万元罚金,有期徒刑可改易科罚金、罚金可易服劳役,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