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湖划SUP惹议 林管处:无法律规范不代表适合
山友近日到嘉明湖划SUP引发争议,林管处呼吁尊重生态环境。(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有山友近日到台东县海端乡嘉明湖划立式桨板SUP,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行为引发争议;林务局台东林管处表示不赞成开放当地水域活动,但目前确实无法可罚,呼吁尊重当地生态环境,「法律的规定永远是道德最低标准,很多过去法律没规范限制的事,不代表适合去做」。
林务局台东林管处育乐课长林孟怡表示,近期接获民众询问在嘉明湖从事水域游憩活动违规认定与罚则,经查阅法规、讨论许久,确定了现阶段法规确实无法认定「在高山湖泊从事水域游憩活动」是违规的,更无法源可开罚。
林孟怡说,在脆弱的高山湖泊从事水域活动前,是否考量过尊重的态度对待当地生态环境,是否考量行为会扰动栖底生物、周遭动物并污染水源,是否考量过活动引起的水波会冲刷湖畔,边坡向外扩大崩落及泥沙进入湖域。
林务局台东林管处指出,法律的规定永远是道德最低标准、最后手段,游憩型态日新月异,很多过去法律没规范限制的事,不代表就适合去做,山林环境能否永续,除了法律,也有赖公众自律,共同努力,特别是高山地区的脆弱环境,需要大家以高于法律的标准去珍惜与维护。
嘉明湖是冰河时期形成的冰蚀湖,海拔高度约3310公尺,是台湾高海拔地区的重要地质及生态资源,也位于关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内。湖泊的水生昆虫调查资料中存在有摇蚊科、龙虱科、沼石蛾科、仙女虫科等物种,也是台湾水鹿、台湾野山羊及其他鸟类重要的水源及栖息环境。因湖面轮廓近似椭圆形而有「蛋池」之称,又因水色澄澈湛蓝,与云天相对,被登山人唤作「天使的眼泪」,而在当地布农族传说里称为「月亮的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