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名義罵同事 前書記官指遭作法捉弄 這理由判無罪
台南地院前陈姓女书记官与同事相处不睦,冒用其他同事名义,在明信片书写「没本事就下台,不要当,何必搞巫法…」等内容,再寄给长官或同事,被诉伪造私文书罪嫌,经简易判决应执行8月后上诉,经精神鉴定诊断有妄想症,合议庭改判她无罪,并令入相当处监护1年。
陈女坦承,以被害人名义寄送明信片给相关人员,但否认伪造私文书。她辩称,对方一直作法、捉弄她,她长期受对方干扰,她承受不了,才把这些东西寄还他们,且寄件人跟收件人都知道是她寄的,「我没有造成他们损害」。
律师为她辩护称,依据精神鉴定结果,陈女行为时受精神状态影响,已无法判断是非,丧失辨识其行为违法能力,请依法为她无罪谕知。
合议庭嘱托嘉南疗养院鉴定其行为时精神状态,经2月26日鉴定,陈女对于本案过程充满混淆现实与想像的说法,至今仍深信不疑。据陈女的说法,深信有人要加害自己,如透过被作法的树叶、同事串联工人把树叶放在自己的机车上等,属于典型的被害妄想。
且因家庭支持系统不佳,无从督促陈女就医,应趁陈女功能退化尚不明显时,积极治疗,避免再犯,建议陈女应监护处分1年。
合议庭认陈女行为时,其精神状况确实已受妄想症精神疾病影响,以致其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能力,其行为应属不罚,应为无罪谕知。
且审酌其身心状况、未来行为期待可能性、犯案频率、妄想症未积极就医可能对社会秩序及民众造成将来危害,及维护被告身心健康需要及鉴定报告建议,认陈女情状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为预防其未来因病情影响而出现类似不法行为,宜接受持续、规则精神评估与治疗,谕知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1年。
台南地院合议庭认陈女行为时,其精神状况确实已受妄想症精神疾病影响,以致其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能力,其行为应属不罚。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