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是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针对社会不诚信行为有多种约束机制,如声誉约束、市场约束、监管约束、法律约束等。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又新增了网络技术约束。网络技术约束不仅自身力量强大,而且能够赋能其他机制,提升社会诚信治理水平。网络技术催生了电商交易支付系统等技术系统,有助于全方位探知失信行为并记录存储,提高不诚信行为的成本;高效汇聚、传播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声誉约束机制;赋能监管部门通过网络技术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快速发现不易被察觉的失信行为,识别异常现象,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赋能消费者通过点评、反馈、再次选择等方式更为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诚信治理;赋能平台企业承担协调和监管职责规范企业商业秩序;等等。

行政监管和法律监管是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的重要手段,能够对网络空间的不诚信行为产生持久约束力。近年来,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开展了剑网、净网专项行动有力推进网络空间诚信建设。有关部门在促进企业信息公开透明、网络市场交易双方信息对称等方面狠下功夫,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随着我国网络市场日趋成熟,企业也更加重视消费者体验和自身形象客观上有利于网络空间诚信治理。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需要政府部门强化以网络技术管网治网的能力,特别是提高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监测预警、发现、处置能力,同时强化落实平台企业在网络空间诚信治理方面的社会责任

加强网络空间诚信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不同目标、不同治理手段间做好统筹平衡。一是平衡好个人数据权益与数字产业发展。确认数据是生产要素,就确认了数据的两个基本属性:可以主张权益,也可以进行市场交易。如何配置数据要素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不仅会影响个人权益,也会影响数字产业发展。在网络空间诚信治理中,既要明确基本规则,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在个人数据权益保护和数字产业发展之间做好平衡。二是加强不同治理手段的匹配和平衡。网络技术门槛高、创新频繁、变化迅速,利用最新技术具有一定难度;行政监管和法律监管任务重、挑战大,有时难以立即见效;公平竞争和重复博弈能够推动企业自我约束,但少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消费者评价反馈机制的作用突出,但也可能被误用滥用。只有加强不同治理手段之间的匹配和平衡,才能达到最佳治理效果。三是加强全面监管与突出重点之间的统筹平衡。既要实现对网络空间诚信治理的监管全覆盖,又要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特别是对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对具有显著负外部性的领域(如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生活安宁的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等)加强监管。四是关注不同网络主体的诚信诉求,恰当选择监管手段和方式的组合。五是关注网络领域创新的诚信问题,在对创新主体进行公共资源投入前,对其诚信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并合理设计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对创新活动的有效激励。

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