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里长涉幽灵人口遭判刑 仍是里长
嘉义市东区朝阳里长吴盈宪。(廖素慧翻摄)
嘉义市东区朝阳里新科里长吴盈宪于去年里长选举前,与妻子刘静君迁移林姓女子等15人的户口至里内,后来却未投票,吴盈宪夫妻被起诉涉嫌幽灵人口,法官3日审结,依妨害投票未遂罪判夫妻俩各10月徒刑、7月徒刑、缓刑4年、褫夺公权4年、向公库支付5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盈宪与妻子刘静君为求顺利当选朝阳里长,去年3月间陆续迁移15名亲友的户口到里内,以求增加票数胜选,使得15名亲友均被列入选委会公告的选举投票人名册,虽然后来15人未投票,但已涉犯刑法第146条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以虚伪迁徒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未遂罪。
法官判吴盈宪10月徒刑、缓刑4年、褫夺公权4年、判刑确定后1年6月内向公库支付30万元,刘静君7月徒刑、缓刑4年、褫夺公权4年、判刑确定后1年6月内向公库支付20万元。
吴盈宪因涉嫌此幽灵人口案,检方对他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民事诉讼,经地院一审驳回,即吴盈宪当选有效,如此形成吴盈宪当选里长成立,但又因涉幽灵人口的刑案被褫夺公权。
嘉义市选委会副总干事柯国振说,吴里长的当选无效之诉胜诉,刑案部分是三审定谳,依法论法,吴里长到三审确定之前仍是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