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持刀抢500元 歹徒求减刑失败被判7年4月
曾犯加重强盗罪的周姓男子竟于出狱假释期间,又和友人持刀到超商抢走5百多元现金。后来因超商店员报警处理,警循线在沿途产业道路旁空地上,扣得上周男用来掩面的安全帽及口罩,全案因此曝光。周男后来求情表示,年仅1岁女儿患有先天喉头软化症,希望获得减刑。不过,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他在假释期间再做出相同犯行,没有减刑条件,考量当时虽持西瓜刀抵住超商店员后颈,但最终并未下手伤害,仍判他7年4个月徒刑。
依判决书提到,周男2014 年12月某天凌晨3 时许,出资让友人购买西瓜刀后,再一起到超商行抢,以西瓜刀抵住超商店员后喝令「抢劫」,盗取现金500 余元,得手后随即逃逸。
由于原审原审认为周男犯携带凶器强盗罪事证明确,并审酌他自称是饮酒后临时起意犯加重强盗罪,还持西瓜刀强盗超商店员,手段暴力,且是在假释期间再犯,考量他最终并未下手伤害店员,也在警询时与对方达成和解及犯后坦承犯行之态度等一切情状,量处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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