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阻挡消防、救护数逐年增 新北去年暴增至21件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未礼让消防车、救护车或警备车的违规件数逐年增加。(交通局提供)
交通裁决处指出,驾驶人听到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备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的警号,应避开至右边路侧或相邻车道,不得在后跟随急驶、并驶或超越。(交通局提供)
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火神的眼泪」,描述消防人员救灾情况,剧中有救护车与未礼让的车辆发生碰撞的情节,引起大众热议;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未礼让消防车、救护车或警备车的违规件数逐年增加,去年相较前年暴增2倍多,案件达21件,违者将被处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
裁决处统计,新北市未避(礼)让消防车、救护车或警备车的违规件数逐年增加,2018年6件、2019年9件、2020年暴增至21件,而今年截至4月已有2件违规。裁决处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规定得处罚锾3600元,并且吊销驾照,若致人受伤或死亡,最高可处9万罚锾。
交通局指出,疫情严峻,救护车载送病患频繁,经常穿梭大街小巷;日前有驾驶人开车行经路口因未避让救护车,遭员警当场举发,驾驶人不服提出申诉,但法院认为民众已听闻救护车警号,仍冒然穿越路口,明显有「不立即避让」的违规事实,判处须缴纳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当驾驶人听到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备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的警号,应避开至右边路侧或相邻车道,不得在后跟随急驶、并驶或超越;当救护车或消防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行经交岔路口时,若车辆已进入路口,应驶离至不妨害救护车行进动线的地点,而未进入路口车辆则应减速暂停,不得抢快,妨碍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