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男子在住院治疗期间身亡,医疗鉴定显示院方有过错,家属:已起诉

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11月21日,浙江嘉兴海宁市居民张女士向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反映,其父亲在海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时,因医护人员失误导致呼吸停止,抢救无效去世。经医疗鉴定,院方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她将海宁市人民医院起诉至法院,案件将于12月5日开庭。

海宁市人民医院(图源医院公众号)

男子住院时窒息后去世,经鉴定院方医疗过错为同等原因

11月21日,据张女士介绍,2023年12月3日,她58岁的父亲在腹痛、呕吐持续两天后到海宁市人民医院住院,经检查生命体征稳定,精神状态良好,CT显示肠梗阻、胃潴留、胃内容物大。当天下午,她母亲吃完饭回到病房时,两名护士正在给父亲插胃管,主治医生也在旁边,但父亲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头边都是呕吐物。母亲走近时,父亲抓住了她左手。一段时间后,父亲突然四肢僵直,双眼瞳孔睁大,医生发现他窒息且心搏骤停,随后开始胸外按压,但没有清理口腔气管的异物。后来父亲被转至ICU病房继续抢救,直到11月4日凌晨,因抢救失败去世。

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父亲被插胃管时,医生与护士的做法失误了。她认为,父亲在母亲吃完饭回来时就已经开始窒息了,“我母亲当时发现我爸爸(情况)不对,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说让我爸爸休息一下即可。”事后她找到医院要求合理的解释但无果,便向海宁市人民法院起诉了医院,法院委托浙江省医学会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直到现在,院方也没有向他们一家人道歉并进行相应处理。数日前,她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将于12月5日开庭审理。

相关鉴定意见书(图源受访者)

张女士提供的一份2024年9月的鉴定意见书中称,根据病历记载,专家组分析考虑医方在留置胃管时患者呕吐,呕吐胃内容物误吸入呼吸道发生窒息,医方对留置胃管时可能发生的意外认识不足,虽然采取了侧卧位,头偏向一侧的预防措施,但未及时发现患者窒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失去最佳抢救时间;患者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后未能及时启动全院急救,气管插管存在延误,抢救不及时。

专家组认为,患者死亡原因与其自身身体因素有关,系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但医方上述过错也是患者死亡的重要因素,综合认定医方的医疗过错在造成患者死亡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

张女士的父亲在医院接受救治(图源受访者)

卫健局:已进入司法程序,将督促医院积极处理

海宁市政府官网介绍称,海宁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019年底,海宁市政府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简称浙大一院)签订合作协议,由浙大一院全面托管,以浙大一院海宁院区为第二名称,首轮合作期10年。

11月2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需要汇报领导后再沟通此事。他表示,法院将于12月5日审理此事。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已多次收到张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目前医疗鉴定结果已经出具,医院承担50%的责任。法院将于12月5日审理此事。

该局另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张女士与海宁市人民医院确实存在医疗纠纷,此事已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书给到了家属及院方。如果院方不认可这一鉴定,会向上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目前院方还未提出异议。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会督促医院积极处理,后续也会依法依规处理。

延伸阅读

浙江6岁男童被指输液后死亡 涉事医院承认修改过病历

“浙江苍南6岁男童被指输液后死亡”一事又起疑云。

据@现代快报8月26日报道,该男童曾因发热在苍南县钱库镇中心卫生院输液,回家后感到不适,送至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男童父亲苏先生质疑医院“篡改病历”。9月25日,苍南三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钱库卫生院确实存在修改病历行为。

苍南三院门诊病历显示22:28宣布死亡

2024年8月20日下午,一名6岁男童因发热在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中心卫生院接受输液治疗,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抢救,但不幸于当晚10点半宣布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质疑:就诊病历为何被修改

据苏先生提供给现代快报记者的病历显示,第一份为其儿子在钱库卫生院的就诊病历,时间显示为8月20日15点30分,病情诊断为“两肺呼吸音清”。在苏先生儿子当天22点28分被宣布死亡后,该院出具的第二份病历中显示就诊时间同为8月20日22点28分左右,诊断内容变为“两肺呼吸音粗”,并新增“伴恶心呕吐,呕吐物1次为胃内容物”。

病历修改前后对比

苏先生告诉记者,8月23日前后,苍南县卫健局工作人员曾向其承诺,病历绝无修改。“我没拿出两份不同病历前,他们始终不承认有修改行为。”对于病历前后变化,苍南县卫健局解释称,就诊医院可以对病历内容进行补充,补充部分即为“伴恶心呕吐,呕吐物1次为胃内容物”。但并未就前后两份病历中“两肺呼吸音清”和“两肺呼吸音粗”的变动作出说明。

最新进展:医院承认修改病历

9月19日,苏先生再次来到钱库卫生院交涉相关事宜。“钱库卫生院的党委书记金亦勋说,我们无权查看和封存病历。”苏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直到自己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院方态度才有所改变。

19日下午4点,苍南三院一位工作人员自称“受钱库卫生院邀请和苍南三院领导委托”,来到钱库卫生院说明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钱库卫生院确实存在修改病历行为。但由于病历全部电子化,“原始病历”已被修改后的病历覆盖,钱库卫生院自己也无法看到。

这名工作人员随后介绍,经过钱库派出所和技术人员介入,修改前后的病历已被派出所调取封存。苏先生拿到手的,正是由这两份病历拍照打印下来的。“由于系统限制,线上的病历能看到医生署名,但打印出来就看不到了。”工作人员如此解释。

病历上的“医生”去哪了?

9月20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钱库卫生院。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先是称,原始病历已经交给了死者家属,后又改口否认,称“不清楚情况、不要问我”。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钱库派出所,相关人员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但未透露进展情况。

9月23日,钱库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苏先生证实,所谓钱库卫生院交给警方“封存”的两份病历,同样没有医生签名,与苏先生手中的病历一致。

23日下午,苍南县卫健局医政科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称,当地医院的电子系统确由该局开发,但电子病历的医生署名情况则并不清楚。“如果苏先生收到的打印版病历没有医生签名,那有可能线上的电子病历也没有签名。”

“签名医生”浮出水面,修改病历原因未明

9月24日,苍南县卫健局医政科、信息科向苏先生展示了在钱库卫生院的电子病历。页面显示,修改后的电子病历(时间显示为8月20日22点28分)上署名医生为张某某,现为钱库卫生院医生。该局工作人员还表示,系统无法查看修改痕迹和后台记录。

苍南县卫健局展示的修改后、带有医生签名的电子病历

“苍南县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张某某口头承认病历是她修改的,但没有说明修改原因。”苏先生告诉记者,苍南县卫生监督所曾表示结果需要三个月才能出炉。“苍南三院的工作人员曾说过,如果要医生签名,可以让张某某补签。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见到这个医生。”

张某某为何要改病历?9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多次拨打苍南县卫生监督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此前,苍南县卫健局表示县卫生监督所的调查结果会在浙江政务网上公示。截至记者发稿前,浙江政务网尚未发布相关说明。

实际上,国家已就电子病历作出诸多规范。根据国务院颁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确保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