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地检署绿能法令教育训练 推广公务员廉洁观念
▲▼ 嘉义地检署办理绿能法令遵循专案教育训练,强化绿能产业承办公务员执行职务所需法律素养 。(图/嘉义地检署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嘉义地检署日前办理「114年度绿能法令遵循专案教育训练」,由江金星主任检察官及萧仕庸检察官担任讲师,分别讲授「绿能图利与便民」及「侦办妨害绿能产业发展案例分享」,邀集嘉义县(市)政府涉及绿能业务局处公务人员、地政事务所办理审查与准驳农地申请变更作太阳光电设施使用之公务人员、公所办理审查与准驳农地申请变更作太阳光电设施使用及道路挖掘许可之公务人员、台糖公司涉及绿能申设审查业务之人员及其他涉及绿能业务所属政风主管等约60人参与。
蔡宗熙检察长致词时表示,地方基层人员在办理绿能业者提出相关申请、审查或释疑时,应以谨慎态度为之,并注意行政流程与法规异动;另特别提及公务员及国营事业员工守法守纪精神及正确工作观念,执行勤务时要秉持诚信、行政中立、执行公正、廉洁自持的态度,公务员犯罪加重其刑之规定及贪污治罪条例的构成要件等。
▲ 嘉义地检署蔡宗熙检察长致词 。(图/嘉义地检署提供)
江金星主任检察官以公部门公务员(包含职务代理人或约聘雇人员等)在承办各项业务过程应谨守依法行政、合法裁量原则作为引言,带入图利与便民之区辨,再以太阳光电申设程序为例,说明申办流程中之筹设阶段、行政程序及施工阶段可能引发图利违法态样,并针对实务上曾发生之案例进行个案解析。萧仕庸检察官则以实务曾侦办某议长及议员利用所辖开发大型離岸风电案的机会,向业者索讨承揽下包工程施作之利益及假藉权势向地方主管机关质询、索讨公文、提案修改自治条例等为例,说明公务员、民意代表常利用业者迫切取得执照之心理从中索贿,及业者遇窒碍时常未能寻正当管道解决致公益重大损害。
▲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查察官江金星 。(图/嘉义地检署提供)
本次教育训练参与者均为公务机关服务之人员,嘉义地检署政风室为宣导公务员廉洁自持观念,于课堂前播放台湾高等检察署暨各地方检察署共同制作以「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为核心议题的AI廉政宣导短片,透过简洁扼要的叙事手法,帮助与会者更易理解并引发共鸣,进而落实廉洁自律、守法奉公之价值理念;嘉义地检署针对绿能产业议题,后续将接续召开「打击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犯罪联系平台会议」及「绿能企业联系会议」,以展现政府保护绿能产业发展及地检署永不向恶势力妥协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