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小学足球教练 休息室跟「女学生性行为」判刑

▲嘉义地方法院 。(图/记者翁伊森摄)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嘉义县一名小学老师兼足球教练,因与未满14岁的女学生发生2次性行为,法院判刑2年。

根据判决书指出,这位教练从少女小一起就开始指导她的足球训练。在2023年5至6月间,他在学校的茶水间后方休息室,利用拥抱、接吻并亲吻少女胸部的方式,发生2次性交。

法院认为,教练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与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了两次性行为。被告在犯罪后承认了他的行为,并已与少女的法定代理人达成调解,完成了赔偿。

根据法律,与未满14岁的女子发生性行为是犯罪,被告因此被判了两次有期徒刑,每次1年10月,总共需执行有期徒刑2年。然而,法院将其判为缓刑5年,期间需接受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