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不动产移转 股权应妥善规画

房地合一2.0将在7月1日上路,此次修法营利事业比照个人持有房屋期间按差别税率课税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王瑞鸿表示,若是家族不动产管理公司长期持有不动产,这次修法影响有限,但须提醒,若是个人股东直接出售不动产管理公司股权,即可能会负担到房地合一税,所以家族在财富规画时应小心注意。

勤业众信表示,过往很多家族会避免以个人名义持有不动产,主要原因是担心经过多次继承后,导致所有权人过多,增加日后处分不动产的难度,以及由家族资产公司统一管理不动产,可将资源更有效的利用,所以常见家族不动产管理公司存在。

这次修法将营利事业纳入房地合一税2.0范围中,修法之前营利事业出售不动产的所得,不论持有时间多久都是适用20%的税率;但是修法之后,营利事业持有2年内就出售不动产,所得税率就是45%;持有2到5年则适用税率35%;出售超过5年的不动产,才会是20%税率,也就是说,营利事业处分超过5年不动产,要缴纳的税就不受修法的影响。

此外,家族不动产管理公司开发土地、参与都更,若以自有土地与其他营利事业兴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5年内完成并且销售该房屋,或者营利事业以自己的土地、合法建筑物资金参与都市更新、危老重建者,取得房屋后第1次移转,即使是持有时间在5年之内交易,也可维持20%的税率,意即家族管理公司拿土地参与都市更新、合建分屋或者自地自建出售都不会受到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出售股权就要小心是否会落入房地合一税课税范围,主要看2项要件:其一是个人或者营利事业持有该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或者出资额超过该营利事业的一半;且该营利事业有一半以上的价值都是由不动产所贡献的。

所以如家族成员移转不动产管理公司或者家族投资公司股权时,就要特别检视以上的2项要件,注意是否不小心落入房地合一税的课征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