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平均眷口數113年降至0.56人 96萬雇主減負擔

113年元旦新制,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调降平均眷口数,减少负担雇主。图/本报资料照片

113年元旦新制,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调降平均眷口数,减少负担雇主,由0.57人调降为0.56人,预计减轻约96万家投保单位保险费负担,健保收入大约减少新台币20亿元。

根据现行健保法规定,第1类第1目至第3目被保险人所属的投保单位或政府应负担的眷属人数,依被保险人实际眷属人数平均计算。雇主负担员工60%健保费,还要负担依附眷属保费,因每户眷口数不一,保费以平均眷口数为计算,依法每年须公告调整。

受到少子化影响,健保平均眷口数持续减少,根据卫生福利部113年1月新实施重大政策措施,依健保法第29条规定,第1类第1目至第3目被保险人所属的投保单位或政府应负担的眷属人数,即平均眷口数由民国112年的0.57人调降为113年0.56人,影响96万家投保单位。

健保署资料显示,112年对保险收入的影响因素包括112年1月1日起调降平均眷口数、减少19亿元;因应基本工资调整投保金额分级表、增加56亿元;行政院因应健保安全准备不足部分拨补健保基金240亿元,整体将使安全准备可达1个月保险给付支出,符合健保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