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提補充保費差別費率制 學者憂公平、效率2大疑慮
卫福部健保署长石崇良日前表示,正研拟调整补充保费收取方式,包含补充保费费率与一般保费费率脱钩,并将「高额奖金、兼差收入、执行业务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6项补充保费费率独立、个别订定费率,预计两年后上路。记者侯永全/摄影
为解健保财务危机,健保署长石崇良昨宣布二年内完成「健保法」修法,补充保费费率调整除与一般费率调整脱钩,而高额奖金、兼差收入、执行业务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6项各别订定费率。专家表示,不反对补充保费,但若不同补充保费收入来源有不同费率,需注意公平性,避免引发民众转换所得名目等乱象。
补充保费依来源可分劳动收入与资本报酬。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系教授韩幸纹表示,一般保费以薪资为计算基础收费,研判健保署推动补充保费差别费率的初衷,是希望避免劳动收入被收取补充保费,不让民众被剥二层皮,但此作法需审慎评估。
韩幸纹说,目前健保署公布的方案内容资讯有限,补充保费各类别费率尚未出炉,难评估实际影响范围,若以资本报酬费率高、劳动收入费率低为基础思考,预期会有「效率、公平性」2大疑虑,同一所得因来源不同,就要课以不同税率,恐已违反公平原则,同时还会诱使民众改变行为,例如变更所得名目,把资本报酬设法改为薪资所得,不仅造成效率损失,也可能连带影响政府税收。
本次健保署提出补充保费差别费率制,主要针对民众保费,未提到雇主保费如何调整。韩幸纹说,若雇主补充保费费率受影响而调升,实务上恐会转嫁由员工负担,相对低薪的民众,因无力与雇主谈判,所受影响较大,相对高薪的族群,因就业选择多元,雇主担心员工一走了之,较不敢转嫁保费成本。
「重课补充保费,可能带来负面效果,让投资人不投资台湾。」韩幸纹说,104年政府课征富人税,股利的租税负担提高,实际上领取股利者多为大股东,本身选择多、移动性高,不少人因负担增加,选择不再投资台湾,宁愿「不当台湾人」,也不要被课以重税,补充保费若要调整,必须兼顾各族群的沟通,考量对整体经济、税制的冲击,以免花了2年修法,上路后又要调整,让政策稳定性不足。
另外,在补充保费收取上,政府及各界常认为,都是有钱人在缴费。韩幸纹说,实务上并非补充保费收费对象都是富人,在不采结算方式计算的情况下,懂得拆分所得的民众,会将每笔所得压在补充保费计算基准的2万元以下,若比数累加金额相当可观,反观不谙计算细节的民众,反而被课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