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停復保遭憲法法庭判違憲 擬12/23起全面廢止

健保停复保制未以法律规定,宪法法庭判决违宪。卫生福利部社会保险司预计今天公布施行细则,将朝向全面废止停复保方向处理,针对已停保者则会有过渡条款,12月23日上路。

许多台湾民众多年旅居海外,依法可停保、退保免缴健保费,每当受伤或生病时才短期回台,缴纳一点点健保费就能复保,就医享有健保给付,对于国内持续缴交保费的民众并不公平,民众观感普遍差,争议接连不断。

宪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决,健保停复保制未以法律规定判决违宪,卫福部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否则相关规定便失效。卫福部曾研拟2大修正方向,一是不修法,全面废除停复保制度,另一个则是特殊例外对象,如驻外人员、远洋渔船等特定对象才可停复保。

据了解,卫生福利部社会保险司将采用前项方案,不修母法,预计于今天傍晚预告修改施行细则,上路后包含驻外人员、远洋渔船等对象,都一并全面废止停复保制度。并将增列过渡条款,针对已经停保者会维持停保资格,不会追溯保费,但下次返国后就要加保。

据健保署统计,去年短期停复保5万多人,其中3万多人有就医。过去短期旅外民众回台就医原因以看牙为大宗,医疗支出方面同样是牙齿相关疾病花费最大;至于长年旅外遭除籍后复保的民众,就医人数同样以牙齿相关疾病居冠;医疗支出方面,牙齿相关疾病花费最多。

根据现行规定,国人只要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皆可办理停保;曾办理出国停保者,应于返国复保后届满3个月,始得再次办理停保。这项规定废止后,民众不论预计出国多久,都须持续缴纳健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