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界「退案王」超扯劣行曝!遭罚俸6月损失百万 上诉再被打脸

▲宜兰地检署前检察官吴志成,企图偷签结2起案件,遭判罚俸6个月。(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地检署前检察官吴志成,因结案品质草率轻慢,被外界称为「退案王」。他在2019年到2021年间侦办的101起案件因有疏失,遭监察院提出弹劾,送交职务法庭议处。职务法庭一审将他罚俸6个月,吴志成不服,上诉二审。职务法庭二审驳回上诉,全案确定,吴志成将损失上百万元。

吴志成现年68岁,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学院28期结业,他曾在值班时消失,警方报命案相验时找不到他,只好让凶刀留在死者身上。另外也因办案态度草率,一年内遭主任与检察长核退上百件,因此被封为「退案王」。他也因为遭年度职务评定「未达良好」(考绩丙等),打起行政官司,要求宜兰地检署改变评定,但败诉确定。吴志成已于2022年6月间退休转任律师。

监察院日前对他进行调查,并在2023年5月间,对吴志成提出弹劾。监察院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吴志成承办某起枪砲案件时,明知已经发现监视器画面、现场采集到弹壳,反而以「未发现有何犯罪嫌疑,且无继续侦查之必要」等不符规定的事由,打算签结案件。另外在侦办某起毒品案件时,他也不顾现场查获的安非他命等证据,试图将案件签结。这两案都经主任检察官请其注意事证及规定,但吴志成均不理会,执意为之,案件只好改签由其他检察官办理。

此外,监察院也发现,他在另2019年到2021年间侦办的案件中,共101件没有传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迳行起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由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经传唤,无从得知自己被起诉的罪名、无从为自己说明,更无从请求调查对己有利的事证。监察院认为吴志成的作法,严重影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权益,与宪法正当法律程序不符,因此提出弹劾,移送职务法庭议处。

职务法庭于今年4月间做出一审判决,认为他在侦办枪砲、毒品两案中试图签结,这部分有疏失应予惩戒,因此判决罚款、罚款金额为当时的月俸6个月,大约1百万元。但对于101案并未传唤被告的部分,职务法庭则认为这部分不付惩戒。吴志成不服,上诉第二审,职务法庭二审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