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监狱盘点空间 拟设幼儿园
法务部近日要求全台各县市检察署与所属机关进行盘点,提报可作为非营利幼儿园处所。图为彰化地检署。(谢琼云摄)
像话吗?地检署、调查站、看守所或监狱内要盖非营利幼儿园?法务部近日发文要求所属机关盘点所属空间及同仁教保托育需求,盼能作为非营利幼儿园或职场互助式教保服务空间。消息一出,有法界人士笑称,这下典狱长、检察长都要兼任园长?引发热议。
据悉,法务部近日召集全国所属各机关开会,针对公家机关内或附近增设教保设施一事讨论;会中倾向要求各县市地检署提报一处地点,除自有建物、亦可采承租方式,并须调查统计同仁们的托育需求状况。
消息传出后,司法单位公务员反应两极,有人私下开玩笑,以后检察长要兼任园长吗?幼儿园设在看守所、监狱内,难道是要方便女收容人托育?
尤其彰化地检署,连新的办公大楼都还有没着落,居然还要腾出现有空间来开非营利幼儿园,检察官白天忙开庭、办公,孩子们却隔壁「骂骂号」,怎么受得了?
彰检襄阅主任检察官叶建成表示,经调查发现署内同仁托育需求,未符合开办效益;近日法务部再开会要求各机关评估并提报合适处所;会中也提供明确建议,如找邻近设有附幼的小学合作办理职场互助式教保,解决机关内员工2至6岁幼儿托育需求,若人数不足,还可开放供邻近区域的幼童来读。
非适宜地点 直接排除
叶建成强调,出席会议的监所代表,当下已明确表示非适宜地点,检方内部盘点时,当然会直接排除检察官办公与办案开庭讯问当事人的区域范围。
彰化县教育处指出,国教署推动职场互助式教保服务,去年7月已上路,补助经费鼓励公私机关行号自办;公家机关开设非营利幼儿园,需提供自有建物或距离500公尺以内的合格建物,并委外由非营利法人承办;若各公家机关有提出合适空间,教育处会配合国教署请专家学者办理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