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到位致未成年人购得成瘾性处方药物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6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今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23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同时公布一批涉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人民法院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购得成瘾性处方药物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据通报,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多名未成年人在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从药店长期、多次购买某种含有管制精神药品成分的处方药。该药在大量服用后会产生眩晕、亢奋感,有致幻作用,具有成瘾性,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地区部分药店存在未将该药品按处方药物规范管理、向未成年人销售该药物等违规、违法行为,暴露出成瘾性处方药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此,人民法院向监管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对处方药物管理的司法建议书》,并提出如下建议:加强行业管控,严格落实销售处方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对落实不到位及非法销售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加强流通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物市场流通的监测、管控,实行处方药物购买台账管理和购药异常行为预警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及购买者的守法意识,引导未成年人科学安全用药。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回应,在全面落实司法建议相关事项后向人民法院进行了书面函复。

“人民法院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购得成瘾性处方药物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协调,并强化跟踪落实,成效显著,具有积极的示范效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说。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抓前端、治未病”,深入分析禁毒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致力在全社会形成识毒、防毒、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在发布会上呼吁,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好奇心强,对吸毒危害后果无充分认识。社会、学校、家长应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积极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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