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官商勾結竹北天坑「復工猛虎出閘」 楊文科律師:安全無虞即可復工

竹北天坑案今在法院开庭,检察官王远志言词辩论时,痛批新竹县长杨文科与县府工务体系官商勾结,在未排除危险原因下就解除停工,就像「猛虎出闸」。杨文科律师团则驳斥,复工审查本就属行政裁量、采滚动式处理,只要安全无虞就可以复工,县长主动出面协调,甚至让丰邑提出一亿的担保金,这些努力与协调成为检方的指控,对县长是莫大伤害。

庭上,杨文科表示,检方指控「断章取义」。身为县长,他在处理公共事件时须面对民代、地方民众与建商等多方压力,自己始终「公开宣誓、依法行政」,工务处长亦拥有裁量权。第二次复工后隔日再度塌陷,显示路面状况可能是关键因素,检方断章取义协调过程,他无法接受。

「若只是被石头绊倒一次尚可理解,但竟连续跌倒5次。」王远志指出,依「建筑法」第58条,只要工地对公共安全危害,即应勒令停工,并须待危害原因消灭后才能复工。本案第一次坍塌后,县府依法停工并依监造人改善计划复工,属正常程序;但第二、第三次复工未厘清事故原因、未经专业鉴定即放行,隔日再度坍塌,显示措施无法排除危害。县府未斩断危险原因即解除停工,如猛虎出闸,杨文科成为关键推手,检方呼吁法院严惩。

杨文科律师团在庭上反驳,指检方高度针对杨文科,多凭主观推演,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律师团强调,第一次复工时,既未设专案小组,也没有事故原因鉴定报告,当时因确认安全无虞则可复工,第二、第三次复工属行政裁量,采滚动式处理。

律师团说,专案小组是工务处签呈出来的咨询单位,就像法院请专家鉴定,法官也可不接受其意见,检察官以此论证违法,缺乏法律依据。此外,丰邑起初不愿复原,也不愿提供担保金,县长在当时面临社会舆论,主动出面来解决,甚至要求丰邑其他3建案都停工,最后让丰邑提出一亿元担保金,这些努力与协调成为检方的指控,对县长是莫大伤害。

律师团认为,抢险阶段并未进行实际推进工程,检方却认定杨文科图利。然而,专案小组在评估时,也已认定周边道路符合规定,从结果来看也都是安全的。去年1月现场复工,施工方式与之前相同,道路从此未再发生塌陷,强调依现有事证应判杨文科无罪。至于政治献金,这是丰邑多年来的的惯例,也捐给总统赖清德、台南市长黄伟哲等各党各派,而非如检方所言是图利动机。

竹北天坑案今在法院开庭,检察官王远志(右一)论告认为新竹县长杨文科(左三)图利,杨文科反驳认为检方断章取义。记者郭政芬/摄影

新竹县长杨文科表示,身为县长,他在处理公共事件时须面对民代、地方民众与建商等多方压力,自己始终「公开宣誓、依法行政」。记者郭政芬/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