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葳/夫妻房地产怎么分?

▲无论国籍夫妻之间的财产如果没有协议或完备的登记制度,往往是纠纷的来源,图为台湾房地产。

图文/简明葳

这几天看台湾媒体,最火热话题不外乎就是老三、小三、婚外情,婚外情的新闻占据着版面,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对象。看着影剧新闻论及周游数度提起遗嘱与财产分配,试图想把房地产当为唤回丈夫手段,让我想谈谈加州夫妻一同持有不动产的方式

加州是夫妻、伴侣共有财产制,也就是说就算夫妻、伴侣任一方没有上班工作,只要有一个人在赚钱,薪水的分配在法律上是共有的,就连买房子的时候也是一样公平

如果婚姻关系有效的情况下,就算只有先生太太一方出面贷款买房,房地产依然是均等持有。举例来说,矽谷有许多工程师,通常多数都是太太在家带孩子,买房的时候都是由先生出面贷款、太太一起持有房地产,如果没有特殊的文件提及比例分配,就是视为财产各半。

▲加州落实夫妻、伴侣财产共有制,只要有一人负责房贷,两个人可以一同持有产权

为什么只由一方出面贷款呢?因为在美国如果要贷款买房,银行会要求查看借款人近两年收入、薪资证明身分证明等文件,查看所有收入与身分文件之后,银行必须评估还款能力才能借款。因此就成了有收入的一方贷款,成为唯一借款人、双人一起持有房地产的情形

一人在外辛苦赚钱、另外一半努力维持家庭正常营运、甚至牺牲职场上成就,在家带小孩,在我眼里,财产各半这件事情非常公平。

而夫妻、伴侣共有财产制持有的方式最普遍的两种方式,主要是依照继承权有所差异。一种是夫妻、伴侣共同共有 Community Property,任何一方处理夫妻、伴侣共有房地产须经另一方的同意否刞无效。但任何一方可以自立遗嘱,处理自己的产权。

▲夫妻、伴侣共有财产制持有的方式可以依照直接继承与否有所差异。

另一种则是夫妻、伴侣共同共有存活者有取得权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最大的不同在于假设未来某一个人去世,不需经过遗产认定,另一方依法就能取得全部产权,不需另外立遗嘱认定,这些决定只要在买房登记时就可以。

另外,如果在婚姻有效时期买房,如果是夫妻一方只想单独持有房地产,未持有的一方必须配合签订 放弃财产契约Quitclaim deed,交由政府登记。有人曾开玩笑说这是「大老婆条约」,避免先生在外买房给小三而不知情,也有人说这项文件可以认定一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如果为避免纠纷,夫妻财产想各自独立,这也是个双方财产独立分配的一个很清楚的方式。

以上持有方式与财产分配,都能在买房登记时,交由代书Escrow作业处理建议正式决定与登记请之前咨询加州执业会计师律师,所有不同持有方式的税务利弊、未来的继承问题等,如果是后续遗嘱安排,更需律师从旁建议与协助。

作者简介

简明葳(Maggie Chien),前《自由时报》、《苹果日报》房地产记者,现居美国加州矽谷担任房地产经纪人(REALTOR®),专职买、卖、管理矽谷地区的房地产也不忘写字部落格https://mingweichien.wordpress.com/ 。以上言论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