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卖太便宜反悔!他房子没了还被狠吞59万 消保官约谈多次摆烂

▲买主们都收到建商简讯,指泳池旁的公设必须再支付「使用权利费」。(图/CTWANT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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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建商「雄岗建设」卖预售屋,今年交屋时却因5年前「卖太便宜」,遭买主控诉出「贱招」百般刁难,想逼人「违约」好收回屋子,再以较高房价重新转售。大部分买主都自认倒楣依建商提出的不平等要求,等房子拿到再说,但仍有人掉入「违约」陷阱,不仅房子惨遭收回,连5年来辛苦付的数10万元工程款都被建商「没收」,向消保官申诉后,多次召开协调会结果商都摆烂拒绝出席,让被害人欲哭无泪。

其中1位「受灾户」阿吉,今年30岁,他是欲至南部「筑巢」过新生活的北部人,5年前他和一群朋友到雄岗建设的「巴黎行旅」看屋,觉得「条件实在太好」:签约金5万元,工程款则分36期,每月仅缴1万5千元,算算总共只要先付59万元就好,阿吉心动之余,签约买了1户53坪、总价856万元的房子。

「我后来才知道,早在那时就已买贵了,因为这样算起来1坪是14.5万元,但大部分人根本都仅谈到每坪12万左右而已。」阿吉说,更呕的还在后面,「今年初,建商才通知我,必须补缴110多万元,因为政府规定贷款不能超过八成,突然迸出100多万元,我要去哪里找啊?且一时找不到可转手的买主。」

阿吉说,他这时才知道根据法规贷款不能超过八成,因此总价856万元的房子,必须有二成、约171万元自备款,但5年前签约时,建商根本没告知这点,因此仅缴了59万元的他,才必须再补110多万元,缴不出下才让先前已付的钱被吃掉。

但他不服,仍以「销售人员未提供足够讯息,且于合约上亦无载明」为由,向住居地所在的新北市政府申诉,市府法制局的消保官受理后,至今已召开3次协商,但建商根本不派人北上参加,让阿吉欲哭无泪:「如果最后血汗钱还是拿不回来,真的就只能当花钱上一课了。」但他强调,自己并非唯一个案,一起去买房的朋友中,也有人和他一样「惨遭解约,已付自备款被没收」。

▲被害人发现自己房子有多处工程瑕疵,但建商催促先赶快办交屋再说。(图/CTWANT提供)

而即便如其他人受害人般,接受所有条件硬着头皮完成交屋,该建商仍有许多地方让人「不爽」,如完成交屋手续后,买主才收到建商简讯,表示社区游泳池旁的公设「未完成登记及面积分摊至各户名义下」,要求各买主之后得依建商通知金额,再支付数万乃至数10万元的「使用权利费」。

此外,建商也以「找补」为由要买主再付钱。所谓「找补」,即买预售屋时谈好的坪数,若实际盖出来的面积较大,买主必须再付款,但根据法规,建商索价不得超过总价的2%,但有被害人说,他被要求多付了10多万元的「找补」,仔细一算根本就超过规定的2%,质疑建商借此敛财。

此外,交屋前的验收时,有被害人也发现自己房子天花板墙面房门等多处工程有瑕疵,他向建商反应对方事后以简讯回复「所有问题已修缮完毕」,但再去看根本没改善,建商方面却强调「不论后续有任何问题都可保固」,催买主们赶快先办理交屋再说。

雄岗建设表示,一切都是少数客户个人贷款问题或逾期处理造成,主要是善意提醒客户补足款项,都有替客户安排对保,并非不让客户自己找银行,而是过户时有公设持分移转时间差,客户可能忘了。「所有流程皆按买卖合约进行,绝对没有逼迫客户。」至于是否因房子卖太便宜而要收回?雄岗则避重就轻未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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