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吃案疑虑及纷争 警政署统一报案证明单

以往有刑案三联单、失车四联单及其他案类的二联单等报案证明警政署统一成「受(处)理案件证明单」,减少民众疑虑。(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过去警察机关受理报案证明单据因案类别不同区分为刑案三联单、失车四联单及遗失物等其他案类二联单等报案证明,导致部分民众在警察机关报案时,因案类不同、没拿到报案三联单,误以为遭到警方吃案等疑义,警政署为能简化报案流程及整合各类表单,减少民众因各类受理案件单据不同的疑问,规划整合受理报案系统所带出的三联单、四联单及受理报案纪录表等格式,统一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全国警察机关自今年2月22日上午9时起启用试办,并在3月1日正式实施。

警政署表示,各类受理报案证明统一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一来减少第一线员警受理案件时,须另向民众解释非开立三联单的问题,二来在不变更受理报案流程下,列印统一格式的证明单交予报案人,将大幅提升受理案件顺畅度,并已在今年初开始向基层宣导

警政署宣布将各种受理报案纪录表等格式,统一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并在3月1日正式实施。(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警方表示,警察机关开立给予民众的「受(处)理案件证明单」重大变革,即简化报案流程及整合各类表单,也透过给予民众证明单,避免员警匿报刑案,民众得依单据查询,促使员警后续积极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