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死亡车祸 须用科学方法
(图/彰基提供)
彰化伸港发生73岁老先生在傍晚开休旅车撞伤一家姊弟共3名学童的车祸,调查发现老先生是无照驾驶,但事发当时乃绿灯直行,也无酒驾或超速。
「行人地狱」议题发烧数月,政府也启动诸多改善措施,但成效未显,症结就出在未依据「循证治理」原则制定政策。赖清德副总统日前表示认同「循证治理」,将做为未来施政方向,此概念乃从证据医学衍生而来,第一步是「问一个可回答的问题(而不是抽象概念或口号)」,再来是形成假设,然后收集相关数据,并做出可信度评估,最后采取最科学的作法做为政策。
以行人车祸死亡来说,首先要问,「如何降低一年期行人车祸死亡人数?」施行成效便可依据年度数据来比较。其次,行人死亡原因的假设或可订为「因驾驶未注意行人正在穿越马路」,然后继续分析,得到「驾驶因素」、「车辆因素」、「交通环境因素」与「行人因素」,再把历年相关统计数据整理归类,然后运用统计学与研究方法,检验上述假设能否成立,如果成立便可做为政策制定依据。
交通部道安会报每月整理车祸数据上网公告,资料很多,但欠缺的项目也不少。以「车辆因素」来说,国外发现休旅车撞死行人的风险高于房车,因此应列出车祸肇事车辆种类。在「驾驶因素」与「行人因素」方面,应逐月发布肇事原因的统计资料,比如行人违规的数据,以及年龄、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行动能力与认知状态等相关统计。至于「交通环境因素」,除了车祸时间、路口、非路口这类基本数据,也要纪录道路标线、号志种类。
以新闻中的事件来说,在驾驶因素方面,肇事老先生表示,「不识字所以没考驾照」,到底这是个人因素,还是台湾高龄者无照驾驶比例本来就偏高,尤其中南部没有捷运的地方更是如此?
以车辆因素来说,休旅车的视线死角大于房车,如果学童闯红灯突然冲过来,又落入死角,驾驶就不会看到。前阵子高雄市区发生3岁儿童随母亲过马路遭撞死事件,肇事车辆也是休旅车。
在行人因素方面,3名学童的爸妈离异,父亲入狱,平日由伯父与祖父扶养,本来都是他们接送上下学,当天有事让孩子自行放学,结果就出事了。学童在学校是否接受过充足的交通教育,以及家长是否能够注意到孩子「行的安全」,都可能是车祸关键。事实上行人违规一直是行人车祸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交通环境因素,每逢这类事件便有人说,「交通号志、斑马线弄得太差!」云云,经常是文不对题,在此事件亦然。出事的路口不是方正的路口,平常行人穿越可能也不多,你要弄到行人在光线昏暗下随意闯红灯都不会出事,并不实际。
儿童被撞死容易引发大众情绪反应,唯其如此更应「循证治理」,以科学方法拟定对策,才能减少遗憾。(作者为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