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正妹同事 男瞎称她自脱内裤还发出「爱的呻吟声」

▲新北市一名恶男捡尸正妹同事,事后瞎称对方主动内裤过程还发出爱的呻吟声。(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任职于保险公司吴姓男子,觊觎同事「小芬」(化名)的美色许久,前年在一次聚会后送对方回家时,吴男见小芬酒醉意识不清,带往摩铁「捡尸」性侵得逞,事后女方报警提告。不料法院审理后,男方竟称是对方自行脱掉内裤,做爱时还发出「爱的呻吟声」,坚称是合意性交法官不采信供词,判他3年2个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前年12月17日晚间,吴男和小芬受邀到王姓男子的住处聚会,当时还有一名钟姓女同事及许姓友人也参与其中。一行人喝到18日凌晨12时左右,大家准备离开时,小芬疑似酒醉而脚步不稳,钟女交代吴男搭计程车送小芬回家,吴男允诺。

吴男招了计程车后,送小芬回其新北市三重区的住处,但就在巷口下车时,她突然吐了一地还醉倒路边,吴男见状认为有机可趁,又要求小黄将他们载往摩铁,随后对小芬捡尸得逞。

完事之后吴男自行离去,到了上午8时左右,小芬醒来发现异状,怀疑遭对方性侵,因此愤而提告。

法院审理后,吴男表示2人确实有发生关系,但强调嘿咻时小芬还有意识,而且有正常互动,对方还主动脱下裤子和内裤,甚至在做爱过程中还发出「爱的呻吟声」;但法院调查发现,小芬被带往摩铁时已经神智不清,且得靠服务人员搀扶到房间,根本无法自行行走,因此不采信吴男说词,9日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2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