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通信潜规则?爆台面下「快递文化」 竟还有受刑人管受刑人

监所内竟长期存在「快递文化」。(图/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死刑犯邱和顺2011年遭判死刑定谳后,狱中撰写回忆录想寄给友人,但监所认为信件内容争议,不准寄出,大法官本月初做出释字755、756号解释,宣告违宪民间司改会及台北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今举办「监视/监禁下的书写——监所通信权座谈会」,其中更生人、司改会委员刘北元爆出狱中有台面下的「快递文化」,是内部快速通消息管道,「如果连这个都管不了,那真的不知道透过书信还能管到什么?」

刘北元表示,最大工作就是帮长官检查书信,依监狱行刑法原规定只有监所长官才能检查书信,但信件量庞大,为了省事及规避个资法,加快寄信速度,才会想出征询受刑人意见「是否愿签切结书」,让同为受刑人的杂役协助过滤信件,出现「受刑人管受刑人」的现象,只要书信中提到监狱生活、相处状况狱友名字、监所外的朋友名字以及监狱的问题通通会被退回。

▲刘北元爆出,监所内存在于台面下的潜规则。(图/记者张曼苹摄

对于外界质疑若监所不检查书信,恐发生与外界串连逃狱情形。刘北元坦言,这个担忧是不成立的,因为监所中有不成文的「快递文化」,受刑人有时候会偷偷交纸条给杂役转手给别人,「如果监狱连这个都管不了,那真的不知道透过书信还能管到什么?」若要避免他们透过书信来危害监狱纪律,「纸条」才是真正内部迅速通消息的管道。

谈到邱和顺案,身为大法官释字756号声请书主笔人之一的周宇修认为,释字755、756号的立意良善但却冲击力不足,其中755号解释「修法完成前,受刑人就监狱处分或其他管理措施,认逾越达成监狱行刑目的所必要之范围,而不法侵害其宪法保障基本权利且非显属轻微时,经依法监督机关提起申诉。」,这「门打的不够开」,受刑人也是人,难道受「轻微」侵害时,就不能申诉吗?

美女则举出北欧国家监所的开放性原则为例,认为受刑人终究要复归社会,应该要先国家资源放在教育教化这些人未来重新回到社会,这前提就是要将受刑人视为「人」,监所只能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目的主要是在矫正、教化,而非惩罚,所以北欧的再犯率才会只有34%,远低于台湾

▼ 民间司改会举办「监视/监禁下的书写——监所通信权座谈会」,邀请律师周宇修、作家刘北元、监所管理员林文蔚、立委尤美女出席。(图/记者张曼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