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同业遭醉女撞死 酒驾累犯感触深主动缴纳罚缓

洪男主动前往执行署新北分署办理分期缴纳积欠的罚锾与健保费。(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1名44岁洪姓更生人,他在7年前因酒驾遭裁处9万元罚缓,加上其他交通违规,累计罚锾达12万7000余元,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虽曾扣押其邮局存款债权,但因执行时其帐户没钱,导致无法执行,后来洪男因案入狱服刑,罚缓便一直欠缴,直到上月20日,他刑满出狱,隔日看见淡水炫富女酒驾新闻,内心感触良深,便主动由老婆陪同,主动联系书记官办理分期缴纳。

洪男家住新北市芦洲,104年7月间,他因无照驾驶汽车,在台北市罗斯福路5段一带,被警察拦检酒测,加上5年内2次以上酒驾,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裁罚9万元;110年10月间又因「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及「转弯或变换车道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各裁罚1200元及900元,另外他还滞纳健保费3万5000余元,各案被陆续移送新北分署执行。

行政执行署于今年4月间扣押其邮局存款债权,但是因为执行时,洪男已因其他案件入狱服刑,加上他的邮局帐户内并没有钱,所以导致无法执行,所需执行金额累计达12万7000余元。

不过洪男在上月20日服刑期满出狱,隔日看见淡水炫富女酒驾撞死道路施工交管工人的新闻,内心颇有感慨,便主动由老婆陪同,向书记官办理分期缴纳,并由老婆作保。他向书记官表示,因为自己刚出狱,在从事铺设柏油路面的工作,而淡水遭撞死的工人也算是同业,再加上自己也曾酒驾,所以心里很有感触,才决定处理积欠已久的酒驾、交通违规罚锾与健保费。

新北分署考量他刚出狱,且收入不丰,还需要扶养老婆及小孩,因此同意让他以每期5000元、共分26期的方式缴纳,并由他的老婆书立担保书作保,洪男也宣示此后不再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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