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強制設太陽光電 研商會聚焦三議題
内政部今天召开「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研商会议,地球公民基金会发布声明并提出3点呼吁,建议此办法的建物面积下修为90坪。联合报系资料照
内政部今(5)日召开研商会,讨论「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据了解,会中主要聚焦强制设光电的面积、后续维护管理责任、主责单位等三大争点,但并未拍板最后方案及上路时程,将再与行政院讨论。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在去年三读通过并公布实施,其中新增规定,建筑物新增、增建或改建达一定规模,原则上起造人应设置一定比率的太阳光电,至于何谓一定规模以上、一定比率等细节,须由内政部、经济部共同订定子法。
根据两部会先前提出的方案,预计针对1,000平方公尺(约300坪)以上的新增改建物,每20平方公尺强制装设1kW(瓩)的太阳能板,今日会中,也以此版本作为讨论基础。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法后,今日已是针对这项议题,第六度召开研商会议,据了解,历次会议以来主要聚焦三大争点。
首先是何谓一定规模以上建物?地球公民基金会呼吁,法案规范的建物面积,应下修至300平方公尺(约90坪),让都市的电都市自己发,减少地面型光电建置的压力。
然而据了解,内政部、经济部先前与立委、产业界沟通,都是端出1,000平方公尺的版本,下修的机率不大,但内政部也承诺环保团体,未来草案正式预告期会达两个月,仍可持续搜集各界意见。环团评估,最快可能今年中会有正式草案出炉。
另外,建管单位关注的问题还有后续维护管理责任,光电板盖好后,如何转移给所有权人或管委会,建商则关注使照、建照核发等程序,仍有许多细节待讨论;另外涉及经济部业务,两部会如何分工也是过去讨论焦点。
地球公民基金会也建议,应依据各类建物用电强度,设定不同装设标准;另也应在办法生效后,每两年定期检讨,以弹性因应净零排放各阶段时程规划,让建筑部门的净零执行更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