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新欢眼红!67岁男闯旧情人家「殴打、脱裤猥亵」...手臂遭菜刀砍伤溅血

梁男怀疑王女另有新欢,对其进行猥亵、殴打。(示意图/pixabay)

记者洪珮瑄综合报导

湖南省常德市一名67岁梁姓男子日前与前女友王女分手,其后认为对方另有新欢,2次闯入王女的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脱裤等羞辱。期间,王女忍无可忍,直接拿菜刀砍向梁男,以致于对方手臂当场溅血。

综合陆媒报导,梁男当时来到王女家中,对其动手殴打,随后又脱下对方的裤子进行羞辱。事后,王女为了自保,起身到厨房拿了一把刀,并且砍向梁男。据悉,梁男当时直接用右手阻挡,以至于右手臂被砍伤而溅血。

梁男事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女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约71,597元(人民币台币约30.9万元)。不过,法院经审认为,王女持刀将梁男砍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王女赔偿梁某14168.38元(台币约6.1万)。

▲王女当时为了自保,从厨房拿菜刀砍向梁男。(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据悉,在一审宣判后,王女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称,自己是在梁男欲实施性侵行为的情况下,为了自保而将其砍伤,不应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事后,法院明查后认为,王女的行为的确是正当防卫,而梁男对其实施殴打、脱裤,属于采取暴力方法猥亵、侮辱妇女,是对王女人权益的侵害。

最后,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再度判决该案,法院指出,一审判王女赔偿梁男14168.38元(台币约6.1万)已撤销,并驳回梁男的诉讼请求,但双方此前经调解,王女已赔付的8000元(台币约3.4万),梁男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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