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行刑法、羁押法修草出炉 法界建议再扩大救济管道
▲律师陈雨凡肯认此次修法草案,建议狱政人权还要再提升。(图/陈雨凡提供)
行政院核定《监狱行刑法》、《羁押法》修正草案,强化收容人的人权保障。对此,法界大多表示认同。其中「监所设独立之外部视察小组」更是加强监狱管理透明度,律师陈雨凡建议,视察小组的委员产生过程也要透明,才能发挥功用;另外她也建议扩大可申诉、起诉的救济项目,保障会更全面。
这次行政院核定的修法草案中增加多项新措施,包含「监所设独立之外部视察小组」、「修正收容人书信检阅规定」、「增订申诉及起诉之规定」、「戒护外医咨询判断」、「提高收容人劳作金比例」等规定,对此,法界大多表示认同,觉得狱政人权更加提升。
其中「监所设独立之外部视察小组」是引进外部委员,对监所的管理措施进行审视。曾任民间司改会执行长的律师陈雨凡肯认这项措施,更加尊重收容人尊严及维护人权,也落实透明化原则,让监狱管理更透明。但她提醒,若委员产生过程不够透明,流于形式、官派,届时外部视察小组就会失去意义,主管机关应该要特别注意。
另外草案中「修正收容人书信检阅规定」、「增订申诉及起诉之规定」,陈雨凡认为,这些规定经过大法官宣告违宪后,做出修正,而修正草案确实也符合大法官解释的意旨,值得肯定。
她特别提到草案中「陈情、申诉及起诉」的相关规定,确认监所与收容人间为行政法上关系,故衍生之公法上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循申诉、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保障收容人相关救济权利。但她认为,由于现行规定下,有些项目不能申诉、诉愿,诸如:监所中的身体检查、戒具的使用等,所以她建议扩大可申诉、起诉的项目,让保障更加全面。